朱斌获汕头市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树好人文化,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有关部署,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汕头好人”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公众投票以及组织评委评审,决定授予朱斌、张子勤等8位同志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据悉,获评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的分别为: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新津派出所教导员朱斌、潮南区胪溪吴烈波壁画工作室负责人吴义廷、市公安局金园派出所案件办理中队副中队长张子勤、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副科长陈朝升、金平区海安街道万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顺民、金平区环卫局东方队队长谢锡鹏、金平区月浦街道沟南社区居民佘惠君、潮南区雷岭镇东老村村民温美芳。

这些“汕头好人”的获评者或敬业奉献,或孝老爱亲,他们的高尚道德和感人事迹将继续在社会风尚引领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倡导全社会形成“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朱斌(敬业奉献)

朱斌获汕头市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朱斌,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新津派出所教导员。多年来,他在基层一线岗位埋头苦干、服务群众,主要负责派出所维稳、队伍管理和户政管理等工作。工作中,他殚精竭虑、敢于碰硬,全力做好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依法惩治占地违建的违法犯罪分子,全力维护辖区治安。每当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他总是挺身而出、救死扶伤。2018年2月8日,陈厝合光华街12巷出租屋有人煤气中毒,接报后,他第一时间带领值班警员赶到现场救援,面对求救者定位不明确的难题,他凭借多年的从警经验进行多方搜查,最终准确找到求救者地点,成功救出一对夫妻。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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