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內設機構改革,北京市檢察院強調要堅持「三個符合」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北京市检察院强调要坚持“三个符合”

6月27日,北京市檢察院召開全市檢察長專題座談會,部署開展深化內設機構改革調研論證和過渡準備工作,研究貫徹落實北京市檢察院近期制定的《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調整內設機構分工優化職能配置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基於為下一步深化內設機構改革提供基礎條件,做好過渡準備工作,從調整和明確現有有關業務部門的案件管轄分工、探索實行“捕訴合一”工作機制、加強強制措施檢察職能的優化配置、明確司法辦案部門與檢察監督部門合理分工、完善有關配套保障工作機制等方面,對調整現有內設機構分工、優化職能配置進行了部署安排,自2018年7月1日開始實施。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北京市检察院强调要坚持“三个符合”

北京市檢察長專題座談會現場。

會議指出,中央、最高檢和北京市委關於推進內設機構改革的系列重要部署,指明瞭方向,明確了要求。北京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要把握方向、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凝聚共識,堅決抓好貫徹落實,形成生動實踐。要立足於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階段性特徵,進一步提高改革的體系化、精細化和適應性,推動改革措施成龍配套、落地生根。要按照中央、最高檢和北京市委確定的改革路線圖和時間表,充分把握好半年左右的過渡期,積極準備、主動作為、勇於實踐,為全面推進內設機構改革進行實踐探索、做好過渡準備,創造鮮活經驗。要堅持“三個符合”的思路,全面推進改革任務:

➤ 要符合中央的頂層設計,堅決執行中央的部署要求,在司法體制改革總體框架內推進落實,始終保持正確的方向。

➤ 要符合最高檢的統一要求,嚴格按照最高檢的任務要求開展工作,確保落實到位。

➤ 要符合北京的實際情況,立足北京作為首都、直轄市和超大城市等特點,堅持“三首”標準定位,根據北京市委的要求,將落實總體要求與因地制宜地推進改革有機結合起來。

會議認為,2016年以來,北京檢察機關將內設機構改革作為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基礎性和先導性工作,主動作為、積極探索,先後進行了三輪內設機構改革試點,走出了一條以優化檢察職能配置為特色的檢察專業化發展之路,得到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檢的充分肯定,為下一步全面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積累了有益經驗。

北京檢察機關要在兩年多來試點探索的基礎上,堅持把握機遇、爭取主動、順勢而為、發揮優勢的總體要求,立足於過渡、放眼於創新,總結經驗,繼續探索,在認真研究制定深化改革方案的同時,以平穩過渡為基本考慮,緊抓機遇、搶佔先機,為落實下一步內設機構改革任務做好充分準備、奠定堅實基礎,確保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水到渠成、平穩有序。

為了更好地做好改革準備工作,根據《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調整內設機構分工優化職能配置的實施意見》的部署,對現有內設機構分工進行合理調整,優化職能配置。

➤ 著力推進完善“四位一體”刑事檢察工作格局。圍繞完善刑事檢察、職務犯罪檢察、經濟犯罪檢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檢察“四位一體”的刑事檢察工作格局,對相關刑事檢察部門進行合理分工,調整案件管轄範圍,實現各級檢察機關業務部門上下對口,檢察機關與偵查機關、人民法院業務部門相互對應。調整後,公訴部負責辦理除職務犯罪檢察部、經濟犯罪檢察部、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檢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以及輕罪案件檢察部、各專業化檢察部等部門管轄範圍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職務犯罪檢察部負責辦理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以及其他職務犯罪關聯案件。經濟犯罪檢察部負責辦理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第三章規定的經濟犯罪案件以及《刑法》第六章規定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走私毒品罪案件。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檢察部負責辦理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

➤ 探索實行“捕訴合一”工作機制。對偵查機關移送的所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統一辦理,充分發揮統籌審查、加強引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優勢。堅持興利除弊,根據職能特點和履職需要,科學調整、優化配置,通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備案審查,並將有關強制措施的複議複核、司法救濟等職能交由審查逮捕部統一把關,統一執法標準、對內加強制約、對外加強監督,確保檢察權規範行使。

➤ 明確司法辦案部門與檢察監督部門合理分工。堅持法律監督機關的一元定位,抓住檢察監督和司法辦案兩大主線,履行好監督、審查、追訴三項職責,促進一手抓辦案、一手抓監督,實現兩手抓、兩手硬、兩手協調發展,促進全面履職。其中,對於司法辦案部門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的訴訟違法線索,依線索性質分別處理。屬於一般性監督事項的,自行辦理;屬於重大訴訟違法,需要調查核實、進行案件化辦理的,統一移交偵查監督部、刑事審判監督部辦理。

➤ 完善其他相關內設機構的分工調整。發揮好檢察管理監督部的統籌、管理、監督、服務職責,構建全院、全員、全過程的閉環式管理監督。進一步推進刑事執行檢察院、清河院正規化建設,落實巡迴檢察與派駐檢察相結合、專項檢察與常規檢察相結合、巡視檢察與同級檢察相結合的要求。探索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轄,探索公益訴訟職能優化配置,加強信息化技術保障,更好地滿足辦案需要。

會議指出,現有內設機構分工調整、職能優化配置是一項系統工程。

➤ 要更加註重方向性、體系性和邏輯性,進一步釐清各項職能調整之間的內在邏輯,配套組合、前後呼應、組成體系,形成適應改革要求的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模式,有效實現檢察工作和檢察資源的科學部署、合理佈局、優化配置。

➤ 要健全完善檢力資源優化配置工作機制,根據《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對檢力資源進行重新配置,使其與新的工作機制相適應。根據司法改革後內設機構作為“專業平臺、管理單元”,檢察官辦案組作為檢察權運行主體基礎的新定位、新機制,健全完善跨院、跨部門有序調配檢察官辦案組工作機制,實行以檢察官辦案組為基礎的檢力資源動態、機動管理,以適應檢察辦案實際需要。對於涉及全市範圍內檢力資源調整和優化配置,由北京市檢察院統籌部署安排。

➤ 要按照新的辦案模式和工作機制,及時調整完善考核評價細則,修改完善檢察官權限清單、檢察官履職清單等文件,建立健全新的管理和工作機制。

➤ 要調整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全面應用檢察管理監督平臺,實現全院、全員、全過程的閉環式監管。

➤ 要根據新的要求加強培訓,改進方式、調整模式,既著力提升專業化素質,也注重綜合素能的全面發展,促進檢察人員的能力素質跟得上實際需要。

會議強調,自去年11月起,北京市檢察院集中部署了包括檢察監督“五化”建設、構建新型檢察管理監督機制、強制措施審查職能優化配置、刑事檢察“兩主”作用、"三位一體"檢察專業化建設、“四新”檢察院建設等十項重大試點工作,經過半年多來的實踐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符合提高改革體系化、精細化和適應性的目標要求,豐富了“六個體系”建設的內容,有效解決了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促進了各項改革任務不斷深化和落地生根。下一步要全面總結和梳理十項重大試點的經驗成效,在北京檢察機關範圍內推廣。

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敬大力出席會議並講話。北京市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各分院、各區院檢察長,刑事執行檢察院負責人,清河院、鐵檢北京院檢察長,北京市檢察院各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會議。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朱小芹對《關於北京市檢察機關調整內設機構分工優化職能配置的實施意見》制定情況和內容進行了說明。參會人員圍繞《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進行了深入討論。

會後,為確保北京市檢察院黨組部署要求落實到位,各分院、各區院,刑事執行檢察院、清河院,鐵檢北京院均第一時間傳達了會議精神,做出了工作安排,明確了工作要求,確保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現有內設機構分工調整、優化職能配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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