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山東又有197人被終生禁駕!

今天,山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向社會公開發布今年第三批終生禁駕名單,197人“榜上有名”。

被終生禁駕的原因

1、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

2、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以下圖片點擊後可以查看大圖)

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山東又有197人被終生禁駕!

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山東又有197人被終生禁駕!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外,山東交警還通報了

五起終生禁駕典型案例

一、濟寧“6.30”交通肇事案件

經調查,劉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最終,劉某被濟寧市嘉祥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被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二、德州“7.15”交通肇事案件

2017年7月15日23時許,陳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德州市陵城區南環路江南塑業路段時,與前方順行的馬某騎行的電動自行車相撞,兩車損壞,馬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陳某駕車逃逸。

經調查,陳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最終,陳某被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被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三、德州“8.24”交通肇事案件

2017年8月24日17時許,劉某無證駕駛重型普通貨車沿省道353線行駛至德州市陵城區丁莊鄉丁莊村路口,與由東向西行駛的王某駕駛的電動四輪車相撞,劉某、王某受傷,兩車損壞,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後,劉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調查,劉某血液乙醇含量為76mg/100m1,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最終,劉某被德州市陵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被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四、威海“10.23”危險駕駛案件

2017年10月23日,劉某駕駛輕型貨車行駛至威海市和興路時,與張某無證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張某當場死亡,雙方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調查,劉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最終,劉某被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五、淄博“12.17”危險駕駛案件

2017年12月17日18時許,姚某駕駛小型轎車沿臨淄區省道233線由北向南行駛至金山鎮東崖村路段發生致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調查,姚某血液乙醇含量為99.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最終,姚某被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並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開車無小事,切勿以身試險

安全駕駛,生命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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