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不希望由一個歧視走向另一個歧視

【僑報章寧7月4日洛杉磯報道】7月3日特朗普政府鼓勵高校“不視種族”入學,不少華裔家長非常高興,也許以後不用再為孩子入學受歧視擔憂。然而,入學指引是基於平權法案下的政策,保護平等權益的平權法案還包括就業等問題不能以族裔為考量,法案有其特定歷史使命,曾經完成得很好,而如今隨時代的變化而發生了變化,我們既不希望由一個歧視走向另一個歧視,也同樣不希望孩子走出校門後,又面臨新的困境。

我們先來回顧平權法案的歷史,是一個很有意義的事,平權法案是在特定歷史時期——以非裔為重要代表的少數族裔長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出臺的法案,而之後陸陸續續出現的一些高院裁決的案例,使法案的內容發生了一些變化,包括各種限定。雖然我們華裔本是少數族裔,但是在入學的問題上,我們和白人‘站在一起’了,甚至比白人更加受‘歧視’,我們不希望看到由一個歧視走向另一個歧視。

但是,因為民眾的訴求在變化,由此政府的“興趣”(compelling interests)也發生了變化,考量族裔入學,包括很多內容,比如一個是學習努力的華裔學生,家長都是醫生有非常良好的背景,一個是家庭教育背景非常不好的墨西哥裔或者非裔學生,學習也非常努力,單從成績看,我們華裔的學生肯定比後者好很多,但是就不給機會後者了?校園裡單一族裔非常多,客觀、宏觀看也並不是一個好的結果,訴求校園多元化聽上去也是很合理的。這是一個追求平衡的問題。同時,華裔群體關注平權法案,目前肯定是對華人有利的,但是入學只是法案的內容之一,還有就業,目前,大家可以觀察,在就業中真的完全公平,不存在歧視?如果徹底取消平權法案,那麼很有可能,當走出校門時,作為少數族裔的華裔可能又面臨新的困境。

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是在繼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以及1964年Civil Rights Act——禁止在就業問題上有基於種族、顏色、性別、宗祖國、宗教等歧視——等先後出臺後,“平等”依然沒有立竿見影地見效,於是美國總統肯尼迪(John F. Kennedy)、Lyndon Johnson和Richard Nixon簽署了平權法案,旨在“我們尋求。。。平等不能只是一個理論,而要成為一個事實、一個結果。平權法案用以緩解歷史上的不利群體因為被歧視、經濟上有困難等原因,而擁有很少的機會或利益,這些機會、利益包括就業、入學等。之後,在很長的歷史時期直到今天,這一法案廣受爭議,集中在“平等”、“偏好”以及“政府“興趣’”等的實際應用,出現不少訴之高院裁決的案例。奧巴馬政府出臺的“自願在中等教育中使用種族考量的指引(Guidance on the Voluntary Use of Race to Achieve Diversity in Postsecondary Education)是一個類似教育大綱、教育方針的文件,並非法案;如今特朗普政府也是鼓勵“不視種族”入學。政策具體將如何執行,以及平權法案是否又會因未來新任大法官而產生新的變化都值得華裔關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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