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稅款「截流」 以色列法案令巴勒斯坦不滿

以色列議會2日通過一項法案,在以方每年向巴勒斯坦當局移交代收的稅款中“扣下”3億美元,稱這筆錢相當於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每年向巴勒斯坦襲擊者及其家屬支付的津貼。巴勒斯坦總統發言人回應,以方舉措“相當於向巴勒斯坦人宣戰”。

以方指認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向“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及其家人提供津貼。所謂的“恐怖分子”指因殺害以色列士兵或平民而在以色列服刑的巴勒斯坦人。以方稱,這筆津貼每年大約3億美元。

在巴勒斯坦人看來,許多因襲擊以色列人而受拘押或喪生的人是“英雄”“烈士”。巴勒斯坦官員說,過去50年,大約85萬名巴勒斯坦人先後在以色列受拘押,目前受押者人數大約為6500人。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1994年成立,是一個階段性、過渡性權力機構,主要負責管理加沙、傑里科除外交、安全以外的所有事務以及約旦河西岸的教育、社會福利、旅遊、稅收、衛生等事務。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下設政府。

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的資金主要依靠他方資助。多年來,以色列針對那些經由以色列港口進入巴勒斯坦市場的貨品徵收關稅,隨後將稅款轉交給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作為一種向巴方施壓的手段,以色列以往數次“斷供”。

巴勒斯坦國總統馬哈茂德·阿巴斯發言人納比勒·阿布·魯代納說,以方立法舉措是“向巴勒斯坦人、他們的戰士及烈士遺屬宣戰”。巴勒斯坦首席談判代表賽義卜·埃雷卡特說,以方做法是“海盜行為”。

一份今年3月生效的美國法律要求不再向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提供經濟援助,直至後者停止向美方認定的“巴勒斯坦恐怖分子”及其家人提供津貼。澳大利亞外交部長朱莉·畢曉普本月2日說,澳大利亞政府決定終止直接援助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原因是擔心援助資金最終會用於資助參與暴力活動的人。(杜鵑)【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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