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通辽市科尔沁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附各中小学学区表

通辽市科尔沁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由政府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二)免试就近原则。科尔沁区适龄少年儿童按所划片区免试和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入学问题。

(三)程序规范原则。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学区内学生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城区小学入学

1.入学年龄、程序及需提供的证件

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科尔沁区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学区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提交人户一致的本地居民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和居住证明[房产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购房协议书(不包括个人之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拆迁协议、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50%以上)等,商业用房证明不算居住证明],同时提交在有资质的幼儿园就读一年以上的证明。户房一致或户籍、居住都在学区内,由学校审核确认后接收入学。

2.招生联盟体

城区小学成立4个招生联盟体,分别是:实验小学、回民小学招生联盟体,明仁小学、南门小学、逸夫小学招生联盟体,解放小学、回民小学招生联盟体,交通小学、永清小学招生联盟体,在招生工作中,对于户房不一致(即学生、父母户籍与房屋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域的)或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住的学生(即寄养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朋友家等)及其他情况,由招生联盟体内学额宽裕的学校接收入学。

3.集团化办学

原东郊小学作为实验小学东校区,与实验小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师资调配,两校区各自接收本学区内学生入学,其学区内其他情况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由回民小学接收。组建明仁小学教育集团,职业中专并入通辽工业职业学校,原校区作为明仁小学北校区,划片招生并承接明仁小学部分生源,与明仁小学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统一师资,其学区内其他情况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由逸夫小学接收。

(二)城区初中入学

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学区的中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主城区居民户口簿(入学学生须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和居住证明[房产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购房协议书(不包括个人之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拆迁协议、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在50%以上)等,商业用房证明不算居住证明],户房一致或户籍、居住都在学区内,由学校审核确认后接收入学。户房不一致,以自有住房为准到相应学校入学;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同住的学生(即寄养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朋友家等)按其法定监护人(父母)的居住、户籍实际情况入学。

(三)农区中小学入学

农区户籍中小学生按照划定的学区,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中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提交本地居民户口簿或房产证明均可进入相应中小学就读。

四、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一)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程序及相关要求

1.选择适用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按地域来源分为三类,分别设计了三个表格,科尔沁区农区户籍的使用《2018年科尔沁区各镇苏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表1),通辽市旗县市及开发区户籍的使用《2018年通辽市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表2),外盟市、外省市户籍的使用《2018年外盟市、外省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表3)(3个表格以下简称《入学申请表》)。家长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科尔沁区教研室网站自行下载3份表格,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学生情况、监护人情况及承诺等所有栏目内容,并在指定位置粘贴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办理程序及要求

(1)科尔沁区各镇苏木务工经商人员,由相应的农区中小学调查核实家长是否外出务工经商不在本地居住,在《入学申请表》(表1)上如实填写审核情况,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留存(表1)一份备案。

(2)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负责调查核实家长是否外出务工经商不在本地居住,在《入学申请表》(表2)上如实填写审核情况,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由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及开发区教育局对上述情况进行复审确认,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名,并编排序号,以上签名两栏均须留下签名者联系电话,用于回访核实,旗县市及开发区教育局可留存一份申请表备案。

(3)外盟市、外省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除填写《入学申请表》(表3)外,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3.到校报到,提交证件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指定时间内到划定的接收学校报到,报到时提交以下证件。

(1)办结的《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外盟市、外省市的提交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证明。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据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

(3)居住证明(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租房提供租赁合同)。

(4)全家户口簿。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学校选择时间退回,复印件留存或上交。

4.学校收齐材料后对家长务工经商居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科尔沁区外来人口登记对照审核,务工经商居住及外来人口登记要在6个月以上(以2018年1月1日前为准)。经调查核实及审核情况属实,由相应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二)主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接收学校

1.初中:

四中接收本校学区内新城区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科尔沁实验初中接收本校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八中接收二中、八中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十一中接收四中辽河南老城区、七中、十一中、通辽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2.小学:

逸夫小学接收本校及市实验小学学区及明仁小学北校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施介小学接收本校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回民小学接收本校学区内及实验小学(包括东校区)、解放小学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南门小学接收本校学区内及明仁小学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永清小学接收本校学区内及交通小学学区内和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红星中心校接收本校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建国中心校接收本校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铁一小接收本校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铁二小接收本校学区内居住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三)各小学在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对入学新生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严禁招收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实际在“小饭桌”食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学籍,并勒令返回原学区就读。

(四)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科区农区学校就读,参照上述(一)、(二)、(三)条款执行。

五、工作安排

(一)招生入学时间安排:

5月1日—7月6日,宣传入学政策、要求。

7月9日—20日,科尔沁区各镇苏木、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到相应学校和教体局办理《入学申请表》(表1)(表2)签字、盖章手续。

7月23日—31日,科尔沁区户籍学生带齐证件到片区内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审查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到相应学校提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及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由学校组织对其务工经商居住情况进行实地查验,按照科尔沁区外来人口登记对照审核。查验、审核情况属实,发放入学通知书。各校招收特长生在这个时间段完成。

8月10日前,各学校按要求将入学学生名册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一份等相关资料上报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户籍迁移与房产证等取得截止时间以入学当年6月1日以前为准。

(三)学校开学时间按照《2018年暑假放假通知》执行,军训要在开学之后进行。

(四)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中小学新生实行均衡分班、阳光分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小学新生班额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新生班额限定在50人以内,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规定的班额人数上限。

(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小学新生入学时须持疫苗接种证报到,凡无接种证的新生由学校与区疾控中心联系,统一组织接种。小学新生上学后要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项目有50米跑、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家长要辅导孩子进行这些项目的练习,使孩子顺利迎接测试。2019年农区部分学校新生入学需要提供在有资质的幼儿园就读一年以上的证明,2020年全区小学新生入学都要提供此证明。

(六)驻通辽市武警、森警、消警、军分区、人武部官兵子女或家属实际居住主城区,现役部队官兵子女入学,由部队出具证明文件,提供军官证、全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15日前提交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

(七)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认真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保证残疾儿童少年适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八)按照规定,初中学校被命名为国家、自治区级特色校,经学校申报可招收部分特长生,特长生招收由学校制定标准,严格按标准招收,招收情况报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行公示。

(九)永清小学六年级科尔沁区农区户籍毕业生对口升入科尔沁实验初中。回民小学在校住宿的科尔沁区农区户籍毕业生对口升入八中。

(十)科尔沁蒙中小学招收科尔沁区城区蒙语授课学生及蒙语授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初中招收科尔沁区蒙语授课学生及城区蒙语授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十一)农区小学入学计划表(1)中各中心校及学校招收新生班数、人数包括所辖村小、教学点的新生班数、人数,其招生由中心校或学校统筹安排,制定入学计划,入学计划及结果报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二)为使入学计划落到实处,划拨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籍挂钩。招生结束后,教体局将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核实,未经允许违反规定超出入学计划的将不予办理学籍。

(十三)如遇特殊情况,由科尔沁区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解决,学校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安全、平稳、顺利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二)学校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校门外公布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招生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待家长、学生咨询。

(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学生入学条件及方式以及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对于工作安排相应内容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招生工作的政策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费的招生学校、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科尔沁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城区小学学区表

3.2018年城区中学学区表

4.2018年农区小学学区表

5.2018年农区中学学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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