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发布会现场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警方在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规格推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战果成效名列全国前茅,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予以高度肯定,广东省公安机关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

广东警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视频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警方缴获的涉案车辆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警方缴获的涉案物品

据介绍,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公安工作至关重要的任务来抓,研究确定了扫黑除恶“线索必录、线索必研、专案必督、财伞必挖”的“四必”工作原则,明确扫黑除恶打击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集中优势资源、调配专业力量,迅速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各地公安机关紧盯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打击与集群化规模化打击相结合,精心谋划部署、创新侦查模式、强化侦查措施、深入组织经营,先后发起三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黑护毒”“以黑护私”的涉黑涉恶团伙,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开展强力打击的同时,广东警方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律”精神,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查处打击“黑恶村官”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大力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在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方面出实招、下重拳、使狠劲,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经报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等单位举报方式。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仗,有力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案例

放送

省公安厅统筹指挥佛山等地公安机关

打掉一个特大涉黑犯罪团伙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广州施某兵涉黑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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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陈某森涉黑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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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陈某辉涉黑组织案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举报

黑恶势力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未被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掌握,或者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查处、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

3人举报黑恶势力共获奖50万元,戴“熊猫头”领奖(图源:南方+)

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万元人民币。

(二)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

(三)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四)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五)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六)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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