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到底是啥?能要到吗?

“精神损失费”到底是啥?能要到吗?

问:你认为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

被骂了?

被打了?

被......

不管被什么

只要伤害了我弱小的心灵

就应该陪我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到底是啥?能要到吗?

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彭女士和李先生结婚后不久,因性格问题,二人的感情开始疏远,李先生也有了第三者,夫妻感情愈发不如从前。发现第三者后彭女士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李先生写了份保证书,保证不再发生外遇,她这才撤诉。但一年后,彭女士发现丈夫还与小三在一起,于是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提出了1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诉求。

该案查明,李先生确实存在外遇,法院对彭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的主张予以支持,判决李先生支付其10000元,同时准予离婚。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廖婆婆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3300余元。而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项,法院认为,并无证据证明廖婆婆在本次事故中受伤致残,其损害结果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故对这一诉求

不予支持

原来精神损失费不是想要就能要的呀!那什么情况才能索取精神赔偿呢?今天,“央视社会与法”就来跟大家讲讲这个经常在电视、小说里出现的“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到底是啥?能要到吗?

么是精神损失费?

我们通常说的“精神损失费”其实是“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么情况可以索要精神赔偿?

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①自己被他人非法侵害了以下这些人格权利时,就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时,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注: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某人的孩子被偷了,孩子被偷走的人养了20年后,亲生父母找到孩子可是孩子不愿意认,这时候亲生父母就可以向偷走孩子的人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可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精神损失费”到底是啥?能要到吗?

看完之后

你了解“精神损失费”了吗

一定要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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