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100項戶政業務實現「只跑一次」

為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的決策部署,長春市公安局戶政管理支隊依據市政府《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我的只跑一次”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和《長春市公安局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研究確定了戶政管理支隊全面推進落戶辦證服務“只跑一次”改革的專項行動主題,將100項戶政業務納入了“只跑一次”改革範疇,進一步提升長春市戶政工作服務效能和服務質量。

為確保“只跑一次”改革工作紮實推進,取得實效,戶政支隊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內容如下:

1、統一監管。將全市15個戶政辦事大廳設為政務大廳分廳,全部業務辦理過程接受長春市政務中心統一監管。

2.規範事項。統一業務規範,明確戶籍政策,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各戶政大廳和戶籍派出所要嚴格按照《吉林省公安機關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業務規範》辦理各項業務,做到執行政策標準統一,解答諮詢統一,審批材料統一。要落實政務公開制度,及時更新警務公開信息,內容詳盡,公開戶口、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辦理規定、流程、審批時限、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公開市局和各縣(市、區)分局戶政管理部門的諮詢、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製作可以實現“只跑一次”辦結的業務清單,公開向社會發布。完成市政府《全面推進“只跑一次”改革實施方案》中“一次跑動”審批服務要求。

3.一窗受理。所有審批事項實現一窗受理,群眾辦事只排一次隊。

4.強化服務。全面檢查業務流程,進一步完善業務指南和網絡功能,統一對外服務渠道的相關內容,方便查詢和諮詢。開展窗口服務紀律再教育,堅決杜絕“冷、硬、橫、推、推”和“吃、拿、卡、要”等違紀現象,規範窗口工作人員著裝和言行,遵守工作時間,強化服務意識和規範意識,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建立健全首接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接待群眾諮詢、辦理有關事項的首位民警為首接責任人,首接責任人對屬於職責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辦理;對自己工作職責以外的事項,應及時移交至相關承辦人辦理;對不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的事項,明確告知、耐心解釋並給予協調和幫助。辦理戶籍、身份證、居住證業務手續齊全的一次性辦理;對符合政策但手續不齊的一次性告知,提供統一制式的《戶籍業務辦理一次性告知單》,使群眾清楚瞭解需要補充的手續和材料,避免跑第二次。實行預約辦理制度。運用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戶籍窗口諮詢預約,明確辦理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材料,方便申請人預約時間到窗口申辦戶籍業務。實行節假日、休息日服務制度。全市戶政大廳保證節假日、休息日能夠正常辦理各項戶籍業務;派出所戶籍窗口保證節假日、休息日至少一天接待群眾,其他時間預約服務。建立健全延時工作制。戶籍窗口視辦事群眾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時間,採取午休辦公和延時下班等工作方式,保證群眾業務能夠當天辦結,只跑一次。實現證照快遞送達。對無法當場辦理的戶籍審批業務事項,可以通過吉林公安互聯網+公安服務平臺全流程辦理,身份證和居住證辦理實現快遞送達。進一步簡化證明材料。對於人口信息系統中能體現同戶內的父母子女、夫妻關係的,不再提供關係證明,原不在同戶內或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的,無法從現有證照上來體現的,可要求申請人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結婚證》、《離婚證》等證件證明。進一步落實身份證便民舉措。全面推開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服務。全市派出所戶籍窗口均推出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服務,並進一步簡化異地辦證所需材料。辦理臨時身份證現場受理、現場製作、現場發放。實行特事特辦、上門服務制度。開闢“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綠色通道,對於出國、考試、招生等急用身份證的群眾開闢綠色通道;對於身體殘疾、行動不便的採取上門辦理戶籍、身份證服務。

5.系統對接。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全力做好業務系統與市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工作,並根據實際情況,力爭早日實現政務信息共享,努力推進業務“一網通辦”工作。

7.充分吸納群眾意見建議。結合7月5日群眾進大廳活動,充分聽取並吸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逐條對照整改,並通過公開渠道向企業代表和群眾代表反饋改進結果,隨時接受群眾和媒體監督,進一步提高窗口服務水平,強化網上服務,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經過不懈努力,目前全市100項落戶辦證業務(84項戶口業務,11項身份證業務、5項居住證業務)均已經實現“只跑一次”,在辦事項100%實現只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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