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連雲港市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連雲港發佈】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17〕2號)和省教育廳《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18]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和五年制高職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16〕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計劃管理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於“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作如下安排:

(一)普通高中學校

1.根據生源情況和學校發展規模,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統招生計劃和國際班計劃,民辦普通高中納入招生計劃管理,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納入學校總招生計劃,比例控制在總招生計劃的5%以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見附件一)。

2.四星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數全部為指標生計劃(具體推薦實施辦法見附件三)。新海高級中學、連雲港高級中學、海州高級中學、板浦高級中學指標生分配計劃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其他四星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計劃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報市教育局基教處審批後公佈實施。

3.新海高級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計劃招生200人、連雲港高級中學課程班計劃招生100人、海州高級中學實驗班計劃招生100人,創新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教學改革方案由招生學校向社會發布。

鼓勵新海高級中學依法依規開展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試點工作。

連雲港高級中學內地新疆普高班計劃招生90人,連雲港中等專業學校內地新疆中職班計劃招生120人。

海州高級中學“蘇教國際北美名校班”、板浦高級中學“日語班”、連雲港外國語學校 “中澳VCE班” “中美GAC課程班”“中俄國際課程班”等按計劃招生,招生簡章、收費標準和諮詢電話由招生學校提前向社會公佈

高中段學校開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殘疾學生和殘疾困難家庭學生就讀高中段學校免收學費,殘疾學生就讀高中段學校可憑殘疾證及高中段學校證明到縣區殘聯申請教育專項補貼。海頭高級中學“宏志班”、厲莊高級中學“勵志班”按計劃招生。

4.四星級普通高中、連雲港外國語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均按市教育局審批公佈的計劃在規定範圍內(縣屬中學在縣內,贛榆區在本區內,其他區屬中學在市區)招生。

(二)職業類學校

5.五年制高職、部省屬普通中專、技工學校招生計劃由省下達。職業中專、成人中專招生計劃由市下達。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二。

6.中等專業學校開設中職與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養、中職與專科院校“3+3”分段培養專業班,以實現中職與本科、專科聯合招生、分段培養,同一專業一體化、系統化培養,滿足經濟發展對應用技術型和高端技能型專門人才的需求。“3+4” “3+3”分段培養招生計劃由省下達。

7.中等專業學校繼續招收普通高校對口單招班,以滿足職業學校學生繼續升學以及普通高校面向中等專業學校本科、專科招生計劃增長的需要。

8.五年制高職(含五年制師範)、四星級中等專業學校、三星級中等專業學校、國家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鼓勵三星級以上職業學校在徵得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跨省市招生。縣區向市區輸送中等職業教育生源5000人,其中贛榆區1300人,東海縣1600人,灌雲縣1500人,灌南縣600人。

考試考查 ​

9.凡參加2018年連雲港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的考生均須參加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考試。文化考試組織由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10.文化考試命題原則和要求以《關於印發〈2018年連雲港市高中段學校招生考試方案〉的通知》(連教基[2018]2號)文件為準。

11.考試時間統一為:6月14日、15日、16日三天。6月16日下午,2016級(現八年級)學生參加地理與生物合卷考試。

12.各考試科目的試卷均實行全市集中網上閱卷,閱卷工作嚴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13.考生可憑報名號和網上填報志願時設定的密碼登錄市教育局及市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個人成績,亦可通過中國電信168信息臺查詢個人成績。

三、志願填報

14.6月17—20日,全市考生自主填報志願。考生每人自己設定密碼,同時應妥善保管密碼,以備查詢成績時使用。網上填報志願時間截止後,志願填報系統將自動關閉,任何人不得更改,所有志願以網上填報為準。同時,由縣區招辦打印考生志願告知單,下發給考生本人或其監護人簽字確認。 

15.高中段學校招生統一實行平行志願。為方便填報,同一所普通高中的統招生、國際班分別用不同代碼。

16.職業類學校2018年起招收中考考生統一實行平行志願,實施無志願不錄取政策。

17.考生填報志願時應注意:

(1)新海高級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連雲港高級中學課程班、海州高級中學實驗班可以兼報。中等專業學校與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養專業班和四星級普通高中可以兼報。中等專業學校與專科院校“3+3”分段培養專業班和三星級普通高中可以兼報。五年制高職(含五年制師範)和三星級普通高中不得兼報。部省屬普通中專、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與三星以下普通高中不得兼報。

(2)考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結果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達C等第以上(含C等第)者方可報考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普通高中。

(3)已被推薦為指標生的考生只有在平行志願的A志願填報指標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其指標生的資格方可有效,否則視為放棄指標生資格。

(4)被公辦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學生免除學費,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前兩年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國家助學金。

(5)享受優惠政策的考生,在初中就讀學校領取《連雲港市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考生加分投檔審批表》(見附件四),有關審批部門審核蓋章後,於6月10日由學校統一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彙總表及所有審批表於6月20日報市教育局基教處,直屬初中直接報市教育局基教處。

錄取要求

18.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遵循分數優先和按志願順序依次錄取的原則。

19.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和中考成績分別劃定各批次錄取控制線,民辦學校未經生源地批准,不得跨市、跨省招生。任何學校違規錄取的考生將不予辦理學籍。

20.全市統一集中實施網上錄取。在向考生個人公佈成績之後,嚴格依據考生成績和志願,按計劃進行投檔,分批次錄取。

提前錄取批次:新海高級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200人、連雲港高級中學課程班100人、海州高級中學實驗班100人。錄取新海高級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連雲港高級中學課程班、海州高級中學實驗班時,指標生不享受加分投檔。

第一錄取批次:四星級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與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養專業班。連雲港外國語學校在以上各學校錄取結束後錄取。

第二錄取批次:五年制高職(含五年制師範)、三星級普通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與專科院校“3+3”分段培養專業班。

第三錄取批次:省屬普通中專、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三星級以下普通高中。

職業類學校實施徵求平行志願:第三錄取批次結束後,未被高中段學校錄取的考生可按照連雲港市教育考試院公佈的職業類學校徵求平行志願計劃、填報時間和填報要求,於7月9日至7月10日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徵求平行志願只面向本市職業類學校。

職業類學校錄取中考考生工作原則上在8月中旬前完成,並於8月中旬前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完成錄取學生的學籍註冊手續。

21.同分錄取規則。在網上錄取過程中,達學校各批次最低錄取線,如總分相同,按文化考試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文化考試總分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22.指標生錄取按學生取得四星普通高中指標生資格,加10分投檔。中等專業學校與普通本科院校“3+4”分段培養專業班錄取學生,中考成績應達到四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中等專業學校與專科院校“3+3”分段培養專業班錄取學生,中考成績應達到三星級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凡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在綜合素質評價、理化生實驗考查均達A等第的情況下加分投檔。

23.普通高中招收體藝特長生錄取辦法,按《關於印發〈2018年連雲港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藝特長生實施辦法〉的通知》(連教基〔2018〕7號)要求執行,各招生學校需在6月10日前,將學校組織面試時間、特長生錄取方式對社會公佈,由招生學校按特長生計劃擇優自主錄取。

優惠政策

24.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享受優惠政策,同一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1)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香港、澳門籍考生錄取時加10分投檔。

(3)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加分辦法按《關於印發〈連雲港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的通知》(連政聯〔2015〕1號)規定執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優待工作按照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出臺的文件執行。

25.考生憑報名號和密碼,在網上查詢錄取結果。各高中段學校憑用戶名、密碼上網查詢本校預錄取信息,聯繫考生報到。學籍管理部門依據錄取庫信息進行學籍註冊,建立符合國家統一要求的學籍庫。

工作要求

會議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組織實施,爭取初中段學校畢業生“一個不能缺”地升入高中段學校就讀。

招生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嚴禁中小學、職業學校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連委教〔2017〕6號)和市教育局《中小學、職業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連教〔2017〕21號),做到規範有序。報名、考試、閱卷、錄取等環節必須依法按章辦事,嚴禁本市、外地中等專業學校在市內設立校外辦學點。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對各類違規行為實行責任追究。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特殊問題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各初中校要認真廣泛地宣傳招生政策,讓所有考生、考生家長了解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志願填報方法,特別要向家長說明統招生、國際班等各類學校的收費標準。組織學生填報志願,必須嚴格遵循學生自願的原則,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選報學校;不得出現統一聯繫方式;班主任不得為學生編制、保管密碼;不得向市、縣區招生考試部門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提供生源信息;不得扣壓《報考指南》、准考證和錄取通知書。

初中校長為志願填報第一責任人,保證初中畢業生享有高中段學校招生政策知情權,畢業生報考率、志願填報率、錄取率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對初中學校進行教育教學評估的重要依據。

四星級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宣傳材料需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三星級普通高中招生宣傳材料需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未經批准,任何學校不得在各類媒體上進行招生宣傳。

本意見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

連雲港市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連雲港市2018年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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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星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及推薦實施辦法

一、指標生計劃的確定及分配範圍

1.四星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由市或縣(含贛榆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統招計劃數確定。

2.四星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均分配到學校所在的市區或縣(含贛榆區)內相關初中學校,不跨屬地分配,分配方案分別由市或縣(含贛榆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二、指標生計劃分配依據

市、縣(含贛榆區)教育行政部門在遵循向薄弱初中傾斜原則的前提下,分配指標生計劃的依據為:1.當年初三在籍考生數(權重佔80%);2.初中學校教學改革水平(權重佔10%);3.初中學校規範辦學行為狀況(權重佔10%)。

三、指標生推薦條件及程序

指標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後,由學校成立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薦工作,被推薦的指標生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1.學生學業成績水平必須是學校優異者;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是學校優秀者;3.學生必須具有本校學籍,並在本校初中就讀滿三年。

推薦指標生必須履行下列程序:1.學生本人自願向學校書面申請,家長同意並簽字確認;2.本班級同學、班主任和全體任課老師簽字推薦;3.年級推薦;4.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5.在學校公示一週,接受各方面監督;6.各校6月12日前完成網上指標生信息上報,同時打印出本校《指標生名冊》由校長簽字、學校蓋章,報市、縣區招生和基教部門審批備案,原始材料保留三年備查,並報指標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學校。已被推薦為指標生的考生只有在平行志願的A志願填報指標生所在的普通高中,其指標生的資格方可有效,否則視為放棄指標生資格。

推薦的指標生仍需參加中考,錄取時加10分投檔。錄取新海高級中學創新人才實驗班、連雲港高級中學課程班、海州高級中學實驗班時,指標生不享受加分投檔。

四、加強對指標生推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1.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領導機構,負責制定指標生的分配方案,並對學校指標生推薦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2.初中校長是指標生推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初中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指標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指標生推薦方案和工作程序,按指標生的分配計劃和推薦要求推薦出德智體諸方面發展優異的學生。

3.初中學校在推薦指標生的工作過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向師生和社會全面公示指標生推薦過程及結果,全方位接受師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4.指標生名單確定後,初中學校應及時將指標生名單報市、縣區招生和基教部門備案。

5.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對初中學校推薦指標生工作要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督,若發現推薦指標生工作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現象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2018年市區四星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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