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是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期望降房價,更不可能

深圳發佈所謂“二次房改”,有樂觀和悲觀解讀,對未來房地產走勢有借鑑和指導作用,不可不重視。我的理解是,社會需求層次,在樓市中區分開來,找到各自位置,給於滿足,但是,三種房子,商品房、共有產權房和租賃房,代表三種財富階層,只有買不起商品房,才會接受其他方式住房,期待純商品房降價,不現實。

二次房改,是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期望降房價,更不可能

分析:自己能買得起商品房,誰去租房,誰去買共有產權房,所以,租房成為主流的前提是大多數剛需買不起自己的房子,初始階段被迫走向租房市場,讓這種習慣,慢慢成為一種主流觀念。各種房子之間,形成巨大財富鴻溝和跨越。

1、房價過高,超出一般人的購買力。在熱點城市,相當比例人群,跳高也夠不著獨立產權房子,你跳高房價也跳高。

2、購房門檻過高,限制買房。限售限購,有錢也難買房。

3、無房可買,想買也沒有房子。多渠道供應,商品房供地限制,控制商品房數量,商品房只佔供房百分之四十。

4、共有房產,無奈之舉。買不起商品房,就購買房子一半的產權,房價較低。

二次房改,是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期望降房價,更不可能

小結:房改,是讓不同需求的人,都有房住,不是每家提供一套低成本保障房。樓市穩定,房住不炒,都是主旋律。這是我的理解,有不對的地方,請您補充。這麼看來,以後,房子真的分出了社會階層。以後找對象,問的可能不是“有沒有房子”,問的是“有什麼產權的房子”。

二次房改,是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期望降房價,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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