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當天,我媽的小伎倆結束了我們的感情,次日去民政局換了證!

導語:在暗戀與遐想時,那永遠是美好而快樂的,儘管偶爾有些不愉快,畢竟還是一番美好的嚮往,充滿了美好的希望。可當平凡又簡單的想像轉成轟轟烈烈的體驗時,那正猶如低落變成了完場狂瀾的波浪,卻洶湧不過幾時便將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墮落,分散成支零破碎的點滴,最終帶著回憶,有的升空蒸發重新來場絢麗,有的則是沉落海底永世不再重現昔日的美麗。請大家欣賞下面的文章吧。

我和女友戀愛已經三年了,準備結婚。她家是市裡面的,她爸媽做著一點小生意,我家是縣城裡的,父母就是普通的上班人員。

商量結婚的時候,岳母知道我家條件比她們家差一些,所以就說不要彩禮了,讓我爸媽為我們準備一套房子就好了。但是我媽說我爸之前因為生病花了不少的錢,現在沒什麼錢,買不起房子。

婚禮當天,我媽的小伎倆結束了我們的感情,次日去民政局換了證!

我也和我女友商量說我媽能不能先租房子住,等以後我們自己掙了錢再買房子,她也同意了。但是她媽媽不同意,說是結婚怎麼能沒有新房?這樣像話麼?

後來岳母說,她們家陪嫁一套房子,裝修錢就讓我家出,我媽很高興的答應了。我媽說是連彩禮帶裝修會給媳婦16萬,然後兩家就這麼說定了。

我們是先領結婚證,領完結婚證當天我媽就說讓我們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的名字,女友不同意,和我鬧,說我跟她不是真心,對她還有防備之心。

婚禮當天,我媽的小伎倆結束了我們的感情,次日去民政局換了證!

後來在我媽的說服下,她同意了。過後岳母知道了這件事,堅決不同意,說是她們家出的錢,不能加其他人的名字。

結婚之前我媽給了媳婦一張卡,說上面有已經有16萬,是他們這輩子的全部積蓄,讓媳婦存好。媳婦拿了我媽給的銀行卡之後,,她覺得心裡就有些的愧疚,說我們結婚就讓她把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了,有些於心不忍。

然後我和老婆商量,要不要留下10萬裝修錢,把剩餘的6萬還給我媽,她同意了。為了給我媽一個驚喜,她就選結婚的前一天去銀行取錢了。

婚禮當天,我媽的小伎倆結束了我們的感情,次日去民政局換了證!

在第二天的婚禮上,老婆拿出我媽給的彩禮卡,當著所有客人的面宣佈:婚禮取消。我給女友打電話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卡上只有5萬,我沒有取,我拿著卡回我自己家了。

因為我媽的伎倆,我的婚禮也就此結束。原來我媽是想讓女友把裝修費也給付了。第二天,她和我去把證給換了。

今天的文章就寫到這裡,寫的不是很好,還請大家多多包容,多多支持小編。謝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和關注,閱讀完本文有什麼看法和想法大家都可以在下方評論區進行發表評論。將有更多的優秀精彩文章與您分享喲!一定不會讓大家感覺到失望,祝您閱讀愉快,好運常伴,天天有個好心情,健康生活每一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