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 提前兑现案款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有了这笔执行款,我儿子就能领患癌症的儿媳去医院了,真的太感谢法官,帮助我们解了燃眉之急!”6月25日,沙市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18年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严某紧握着从法院领取的7万元执行款,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对承办法官连连称赞。

2000年3月,严某照常向啤酒经销商彭某预付啤酒款48206元,等待彭某如期发货,未曾料想,到了交货时间,货物没到,人也联系不上。严某屡次索款无果,便起诉至沙市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彭某应归还原告严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迟迟未还款,原告严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进行催讨,彭某总是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回绝。经实地调查、查询银行账户,法院最终确认彭某为无财产被执行人,并终结了此次执行程序。

去年12月,沙市区法院对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立即电联被执行人,通知其归还案款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还多次组织双方到庭进行协商。通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当场答应履行全部判决义务,约定一周内先支付1万元,2018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3.5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3.5万元。

今年年初,严某儿媳因身体不适诊断为癌症并急需治疗费,希望能提前拿到执行款为儿媳治病。承办法官积极努力协调,多次通过电话与彭某谈心,告知其严某的困难,从情、理、法等角度出发做彭某的思想工作。彭某了解到情况后,一口答应下来,表示自己本该早日归还欠款,只是之前一直犯糊涂,现在彻底反省过来,愿意借钱去帮助他渡过难关。

6月25日,被执行人彭某主动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将余款提前偿还给申请执行人严某。至此,一起借款长达18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沙市区法院贯彻人性化执行理念的一个缩影。该院执行干警用温情的执行方法,坚持以调解优先,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达到既推动案件快速执行,又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社会效果。 (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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