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超脱商业片之规则,深掘人性之光芒

我不是药神三天票房破10亿,可以说是今年最热的影片了。影片好坏,我不是专业的,看不懂,我只知道,它正在改变着这个社会。

我不是药神:超脱商业片之规则,深掘人性之光芒


作为现实题材片,我不是药神已经是成功了。能够把题材片拍摄让人印象深刻,并引发社会探讨,已经完成了题材片最大的社会责任。至于拍摄手法中规中矩,拍摄水平简单等,个人觉得纯粹是吹毛求疵。你拍得再有水平,没人看,没人关注,不能推动社会进步,有什么作用呢?

其次,有人觉得拍成了商业片,侮辱了这种题材。个人觉得,只有赚钱的影片,才是好影片,才会持久。商业片注重盈利,现实题材片能够盈利,才会有更多的影视电影去表达,去深挖。而且商业片受众更广,更能带动群体反思,有何不可?

第三就是所谓的抄袭了。动不动就有人拿出达拉斯买家俱乐部进行比较,中国不能拍出好电影,一有好电影,必有人出来说抄袭。为何就不能正视现实,非要出来卖弄自己看的电影比别人多,比别人的高大上?这种心态的人也该醒醒了。

最后,让我们看看影片背后的故事。

《对陆勇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说到“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与司法的人文关怀相悖”。

我不是药神:超脱商业片之规则,深掘人性之光芒

​必须为司法这一行为点赞,不死板的依法依规,更多的应该从现实层面综合考量,从司法保护真善美的原则出发

无论如何,对于这部终将载入史册的影片,我们应该持有开放欢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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