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私自張貼「小偷」相片,一名路人反對,結果?

小偷是可恥的,妄想不勞而獲,非法奪取他人財物,危害社會治安。好吧,說這麼多,其實表達了一個內容,我對小偷深惡痛絕,就是因為曾經在學生時代,在公交車上,我的一部手機被偷了,所以從此之後,我討厭小偷。

在一個月前成都同和路一小區發生多起盜竊案,警察捉獲小偷後,一名業主用手機拍下了小偷的照片,並把它張貼出來。

業主私自張貼“小偷”相片,一名路人反對,結果?

開始時候,附近的人都紛紛譴責這位小偷的行為,並且對貼照片沒有太大反對意見。

可是一位路人認為這違反了肖像權,這種做法是不合適的,所以最終小區業主把照片拿了下來。

我感覺小偷行為不好,但是肖像權是每個人都有的,所以我贊同路人的行為,保護小偷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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