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1月20日訊(記者關前裕 通訊員彭悠 胡雅瀟)十堰市粗心戶主將家裡鑰匙放在窗臺上,這正好給了小偷可乘之機,小偷輕鬆開門進去,盜走了24萬元現金。昨日,這個小偷被警方刑事拘留。
1月15日17時,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報警,某商貿城業主被入室盜走24萬元。
經研判,民警迅速鎖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卻發現該嫌疑人正驅車前往陝西省商南縣,民警遂驅車趕往商南縣追捕,到達商南縣後卻又發現嫌疑人驅車返回十堰,目的地十堰市鄖陽區。繞了一大圈終究還是回十堰了,這可是自投羅網。1月16日17時,守候多時的刑偵大隊民警在鄖陽區將正準備給車加油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現場繳獲5萬餘元贓款。
“你為什麼要偷錢?”面對民警的詢問,劉某竟語出驚人,“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我本來只是想買魚,看到錢後就控制不住自己,畢竟到年底了,我想搞點錢回家過年。”
經審訊,嫌疑人劉某原本想去商貿城買魚,結果一樓店面無人照看,於是順著樓梯上二樓準備找店家,發現了放在窗臺上的房門鑰匙,於是用這把鑰匙將房門打開並進屋轉了一圈,找到放 在包裡和抽屜裡的24萬元現金,將現金裝入手提袋後離開現場。
昨日,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警方提醒:
1、不要將房門的鑰匙放在窗臺、門的上方等顯眼的位置,保持人走門窗鎖好的習慣。
2、不存放貴重物品。儘量不要在家中存放大量的現金及貴重的首飾和物品。
3、鎖好門窗。晚上休息或外出時,請一定認真查看門窗是否關閉並鎖好(切記反鎖)。
4、商鋪中存放有大量現金時,最好裝備監控,保持人不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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