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养狗 该何去何从?

城市养狗 该何去何从?

你说养狗是个人行为,有理;我说养狗影响他人,该禁。

养只狗事虽小,但事关社会许多方面,随着城市里养狗的增多,该不该养狗,怎样养狗,已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话题,本期就养狗的问题在这里摆出了各方观点。

养狗这件事儿,现在毕竟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不少人的情感和利益,恐怕不是一个或“禁”或“纵”这种”传统的缺乏智慧的做法所能解决的。那么,正方反方各执一词,存在的问题到底应该如何治理?通辽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规范呢?且听各方怎么说。

禁狗者说:养狗让美丽的居住环境打了折扣

市民韩长明(沈铁河畔花园小区居民):我是坚决反对养狗的。小区里狗很多,带孩子出来散步的人,总是担心孩子被狗咬着吓着。还有一点就是小区,门前台阶上经常有狗的排泄物,有的狗一放出来,就到处拉尿,前几天,我们家单元门台阶上有一大坨狗屎,晚上踩了一脚。因为养狗,让我们美丽的居住环境打了折扣。另外,我还担心的就是养狗的没有多少人给狗打防疫针,一旦被有问题的狗伤着,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希望新的养狗法规出台的同时,相关的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让养狗者有个约束,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有序。

城市养狗 该何去何从?

街头一只散逛的狗。

市民刘大雷(金地2008小区居民):每天早晚,狗主人将狗牵出,狗一出门,就在楼道里小便。出了门,就到绿化带里大便。这还算是讲究的,有的狗连绿化带都不去,就在门前、人行道上大小便,出门一不留神便会踩上狗的粪便。很多人遛狗的目的之一就是将狗放到外面排泄大小便,他们嫌狗的大小便拉在家里太脏,难清理,爱护自家卫生,却不爱护公共卫生,这种行为很不可取。就算在外遛狗时无法控制狗的排泄的时间,也应及时将狗的粪便清理干净,不能污染环境、影响他人。

市民吴宝彦(华通小区居民):没有不文明的狗,只有不文明的人。现在,养狗人越来越多,狗主人素质参差不齐,马路上到处都是狗屎,而且带狗出来几乎没有拴绳,主人前面溜达,狗在周围四处窜。饲养宠物犬虽然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是部分养狗人缺乏公德,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这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城市“狗患”严重,除了相关部门对犬类的管理执法难度大以外,更多的是养犬人自身缺乏公共道德和公共意识。因此,治理城市“狗患”不仅仅是饲养者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事,全社会每个人都必须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合力,通过社会舆论引导,形成文明养犬、科学养犬的良好社会风气。

城市养狗 该何去何从?

走在小区,遛狗者随处可见。

养狗者说:狗成了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市民周宝玉(美瑞龙源小区居民):我今年69岁了,家里养了一只小狗,体重大约3斤多,小狗天天在家,基本不出门。每天就是早晨和晚饭后,领出去溜一圈。说句实在话,现在通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养狗的人群中有不少人是老年人,就拿我来说吧,儿子姑娘整天忙工作,而且都有各自的家庭,不可能总回来,老伴去世两年了,我天天在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有了这个小狗以后,我一天多说不少话,它天天围着我转。这个东西特别通人性,很乖巧,智力像三四岁的孩子,我说话,它能听懂。它确实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市民龚雪梅(景苑小区居民):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觉得在不干扰别人的情况下都可以养。我养的“比熊”四年半了,有人反对养狗,我觉得只要不影响他人生活,别人无权干涉。我觉得,人和动物是不可分离的,尤其是在越来越发展的今天,人类需要和动物交流。许多大城市在发展的同时并未对饲养宠物做禁止性条文规定,并且,宠物医院在发达城市也有可观的市场。这是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并能带动经济发展,同时也能提高市民生活情趣。

市民王丽华(西向阳小区居民):只要不影响他人,我觉得市民养狗无可厚非。我每次领狗出门都是给它拴上狗链,拿方便袋、小铲子给它收拾粪便,还定期给它打防疫针。

但是,我也很害怕那些散逛的大狗,我的小狗也被那些散逛的狗咬伤过几次,那些狗如果没打过防疫针,我的小狗就可能被传染疾病。

我也痛斥那些不文明的养狗者,他们给我们这些文明养狗者抹了黑。说起治理狗患,我非常支持,但不能“一网打尽”,而应从倡导人们文明养狗和用法律法规约束人们不文明养狗行为入手,真正让狗成为我们的朋友而不是“敌人”。我相信,人与狗问题的解决不能只靠一个“条条框框”的法律来界定,这是治标不治本的,人和狗一定能共处相安。

市民徐猛(万达华府小区居民):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只有善待朋友,朋友才善待自己。狗可以饲养,但应文明饲养。我认为外出遛狗时,一定要给狗系上狗链子,避免伤及他人。

饲养狗的市民应该让狗狗们从小养成一些良好的习惯,比如到指定地区方便,家里有废纸可以保存起来,将大便捡起来扔到垃圾桶就可以了。塑料袋用途多多,既可以用来捡大小便,也可当手套收拾也可以。这种方法很简单也文明。时间长了,形成习惯就好了,这样无论是对主人还是他人都有益。

卫生防疫部门:狗咬伤人后果很严重

近年来,因部分市民养犬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不文明养犬不但影响了市容和环境卫生,也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通辽市卫生防疫站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狂犬病仍然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致死性疾病。随着城市中宠物狗的数量剧增,近年被狗咬伤人数也不断增长,但是,许多人被咬伤后没有足够的保护意识。

提醒广大市民,被狗咬伤或抓伤后,要立即用肥皂水、清洁剂对伤口进行冲洗,然后用酒精棉、碘酊或0.1%季胺盐溶液(伤口无残留肥皂水时方可使用,因为这两种物质相互中和)消毒。严重、大面积、深度咬伤者应到正规医院进行伤口处理。三是处理伤口后及时到正规狂犬病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再者,市民应提高防疫意识,为了自己和他人主动为爱犬注射防疫针,预防狗得各种流行和传染疾病。但是,市民如果被狗咬伤,无论伤人的狗是否注射过防疫针,伤者都应该尽快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以防不测。

管理理念:城市有没有狗的空间?

人来车往的城市里有没有宠物狗的生存空间?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是通辽市政府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市容市貌、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而出台的一项民生举措。据了解,2017年3月1日,《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中,对市民养犬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和说明,由公安、城管大队、农牧、卫计等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各司其责。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收容野犬、狂犬、流浪犬、无主犬,对饲养人饲养犬只妨害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处罚。城管大队部门负责对饲养人饲养的犬只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实施处罚,协助公安部门收容野犬、狂犬、流浪犬、无主犬。农牧部门负责宣传引导犬只饲养人做好狂犬病计划免疫,组织建立犬留所,管理被收容的犬只。卫计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以及被犬伤害者的诊治和狂犬病疫情监测的管理。

目前确定的重点限养区是指主城区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东至福利路,南至昆都仑大街,西至创业大道,北至清河大街。限养区禁养犬种共有48种,包括大丹犬、德国牧羊犬、藏獒等。 同时,市民养犬必须对所养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携带大型犬(体高在55厘米以上)和中型犬(体高在35厘米以上,不足55厘米)外出。禁止携带宠物犬进入办公场所、教育场所、医疗场所、商业经营场所、文物保护场所、宗教场所和候车(机)场所等区域;早六点至晚八点,禁止携带宠物犬进入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开放式公共场所;盲人、肢体重残者携带的导盲犬、扶助犬及特种工作犬除外。另外,市民携犬外出时,必须携带犬只免疫证明、系犬链(长度不超过2米),由成年人牵领,必要时应戴嘴套,未携带犬只免疫证明的、未束犬链的,视同弃养处理;携犬只乘坐客运出租车时必须征得驾驶人同意,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导盲犬、扶助犬、特种工作犬除外)乘坐。犬只不得散放,溜犬要远离人群,防止惊扰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溜犬者不得聚集,避免犬只争斗乱叫和犬病相互传染,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必须立即予以清除。

针对市民反映,在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经常看到宠物犬随处便溺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也有市民反映邻居家的宠物犬叫声扰民的问题。《条例》中规定,饲养宠物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干扰他人,由公安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携带宠物犬外出,未束牵引绳(链)、未即时清除宠物犬粪便或者在禁止的时段进入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开放式公共场所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下罚款。携带宠物犬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饲养人对饲养的犬只不按照动物疫病计划免疫接种的,由农牧部门督促犬只饲养人及时补免。饲养人或携犬人不服从纠正和处罚,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法公务的,视情节轻重,公安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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