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昌平区检察院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喜报」昌平区检察院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喜报」昌平区检察院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近日,昌平区检察院在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15年以来,昌平区检察院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大力加强文明创建工作。

「喜报」昌平区检察院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导向推动思想建设

「喜报」昌平区检察院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通过专家辅导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会、研讨交流,结合抗战胜利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干警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

坚持以规范建设为主线带动检察职能发挥

「喜报」昌平区检察院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着重建立司法流程、责任、监督和保障四个体系,积极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依法服务企业发展”等专项活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增强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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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五个一”全院培训制度,综合运用新任职领导干部到信访接待岗位锻炼、民行业务骨干到法院交流学习等平台,提升干警综合素能。专门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开办青年学堂,加强对青年工作的督导。

坚持以文化建设为抓手促进社会公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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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部门有先进、单位有典型、全国有模范”的典型推树格局,树立了以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侦查监督处党支部,全国模范检察官、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彭燕同志等为引领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干警群体。通过楼宇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团队活动等,培育全院检察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

拟稿:贺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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