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

市中区龚家镇狮阳村9社社长刘盛元侵占群众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问题。

2017年4月,市中区区委第一轮巡察发现,刘盛元在该社2名享受五保补助的群众入住敬老院后,违规占有2名群众的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一卡通”,侵占群众补助款共计3880元。

2017年10月,刘盛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含利息)已全部追缴。

东兴区郭北镇树田村党支部书记刘衍全等人履职不力导致群众违规享受补助问题。

2016年5月,树田村1名低保户死亡后,刘衍全和村计生专干曾红未按相关要求将该低保户死亡的情况及时上报镇社事办,导致该低保户家属通过已故低保户“一卡通”违规多领取低保补助金815元。

2017年6月,刘衍全、曾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昌市云顶镇天堂村1社社长李世泽侵占集体耕地地力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李世泽利用职务之便,将云顶镇发放到其“一卡通”中的天堂村1社集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3170元侵占,用于个人开支。

2018年4月,李世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资中县水南镇高山村村主任刘国木等人侵占群众粮食直补款问题。

2011年,刘国木和时任村主任陈章智、时任村支部副书记张文商定,将该村享受粮食直补的58.88亩土地分别计入刘国木妻子等5人名下,并由刘国木统一保管5人的“一卡通”。2011年至2013年期间,刘国木、陈章智、张文3人私分上述“一卡通”中的粮食直补款16600元。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刘国木侵占上述“一卡通”中的粮食直补款11100余元,用于个人开支。

2017年8月,刘国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章智、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并退还群众。

威远县高石镇九里村原村主任王玉明侵占群众补助金等问题。

2014年,王玉明安排工人为五保户曾某某进行危房维修改造,未将“一卡通”中的上级补助款全部用于危房改造,把结余的163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3月,王玉明安排工人为地质灾害防治搬迁户夏某某拆迁及重建房屋,未将“一卡通”中的上级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危房改造,把结余的15600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6年12月,王玉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款已全部追缴。

内江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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