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要使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科技产品中的DNA

7月7日-8日,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主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的第五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在上海召开。

专家:要使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科技产品中的DNA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表示,金融科技涉及到大数据的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提升了金融行业的运行效率,同时降低了交易成本。“高壁垒”的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服务提供,都增加了交易成本。于是创新主要在支付创新,更多采用直接融资,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突飞猛进,以及投资管理功能的类别,原本靠人,未来可能靠人工智能或机器人投顾。

科技与金融的高度融合,或是金融科技能力的发展,目前已经深度渗透到整个金融行业中。陆磊表示,就金融科技的未来发展,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2017年提出的观点值得回顾。郭树清认为,银行业或金融业的3.0时代已经到来——银行业要充分利用金融科技,依托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服务方式和流程,整合传统服务资源,联动线上线下优势,从外向内升级,提升整个资源配置的效率。

陆磊认为,当前,金融科技领域的确存在一些无序发展的行业现象和监管真空的管理问题。一些伪平台,由于缺乏监管,风险把控丧失,多起风险事件发生,比如跑路,集资诈骗等等。所以,监管层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从现有的平台看,目前在5000多家P2P平台中有3000多家停业,正常运营平台只有10%左右是有证经营。针对这样的现象,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消除监管短板,填补监管真空。

陆磊指出,监管的主要矛盾是做好更加有力有效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基础设施的更新完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监管原则的短板只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因为只要金融业务呈现表外化趋势,消费者保护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只要机构稳健则老百姓稳健安全”的基本逻辑逐步弱化。

陆磊表示,要保护消费者,只有推动监管科技发展,关注金融基础设施,推进业务办理电子化,监管者要做到实时了解信息,利用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搭建新的交流基础和对话平台,为反洗钱、反欺诈提供数据交流。同时,必须建立中央对手方运行系统,确保一致性预期下的最终流动性供给。在跨境金融监管上,外汇局正在推进“数字外管”建设,以此形成大数据实时监测和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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