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说法规-交通意外交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律师解答~

善说法规-交通意外交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律师解答~

善言法务:您的随行法律顾问

交通事故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随着道路车辆的争夺,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是很高的。

据悉交通事故损伤占意外事故发生的首位,占意外死亡总数的50%以上。

人与车的极速碰撞中,

受伤最深的永远是脆弱的人类。

交通意外赔偿的很少有人会关注,只因这大多是偶然性的,很少人会将它和自己联系起来。

善说法规-交通意外交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律师解答~

不懂法也不明法

一旦需要就会毫无章法,毫无头绪。

很多人会因为自己的不懂法而白白流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编就交通事故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特意咨询了善言法务交通法领域的律师,现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更多交通法规问题也可以 ,咨询善言法务在线律师。

善说法规-交通意外交通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律师解答~

01

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护理费是侵权人全部承担吗?

善言法务律师的观点是按照对方伤残的程度来确定护理费的比例,如果对方受伤严重,需要护工全权照顾,护理费亦是一大笔开销的时候,侵权人就需要承担全部护理费用。

(1)对于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护理依赖根据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其护理费用完全依赖护理按100%计算,大部分依赖按80%计算,部分依赖护理按50%计算

(2)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完全依赖护理50%、大部分依赖护理40%、部分依赖护理30%,


02

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怎样才可以获得?

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7条规定: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是指伤残评定等级为1-5级的残者,对于伤残评定等级为6-10级的残者,本人或被抚养人主张生活费的不予支持。

对于残后护理费,是否支持,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鉴定标准去确定。

善言法务律师的观点是,当伤残评定为1~5级才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03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事故受害人是否支持误工费?

相关法规规定60周岁以上包含60周岁的公民一般不计赔误工费,

但农村居民、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有证据证实以其劳动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可以支持误工费

具体需不需要支持误工费要看受害人实际情况,若对方60岁以后仍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是需要给与一定误工费的。


04

60岁以上的事故受害人去世,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侵权人给与抚养费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夫妻一方构成死亡,且年满60岁以上,另一方要求给予抚养费,并称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有抚养的义务,坚决要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侵权责任法的意见,应将抚养费计算计入死亡赔偿金,其立法本意是目前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过低,因此夫妻双方均超过60周岁,一方因交通事故死亡,如果另一方无其他抚养人又无收入来源、死亡一方收入为家庭生活主要来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支持其抚养费请求。


05

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应该怎么计算?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6条规定:一级伤残给予100%的生活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改称残疾赔偿金),十级伤残给予10%的生活补助费。

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比例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二至五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六至十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06

误工期限是否有一个统一界定?

多处伤残如何界定休息误工时间,如果单纯按“自受伤之日至法医鉴定作出之日”。

部分当事人迟迟不做鉴定,有的是恶意的,对另一方显示公平。

误工时间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无正当理由由鉴定机构出具的,按实际住院天数确定;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第6条规定:出院后未评残的,视为过分迟延,评残过分迟延的,务工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构成10-9级伤残的,为住院时间加15天;(2)构成8-7级伤残的,为住院时间加30天;(3)构成6-5级伤残的,为住院时间加45天;(4)构成4-3级伤残的,为住院时间加60天;(5)构成2-1级伤残的,为住院时间加90天。

另外多处伤残的,以最长的伤残期限为准。


07

车辆存在实际车主、挂靠公司,精神抚慰金是按自然人赔偿标准还是单位赔偿标准?

因车辆挂靠确定责任的标准是看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而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在于实际车主,故司法解释规定由实际车主承担责任,为保护受害者和考虑车辆登记的关联性,司法解释规定受害人要求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但实际责任承担者仍是实际车主,因此挂靠情形下的精神抚慰金,应按自然人赔偿标准,但特种车辆除外。


善言法务:全新视角解读法律,我的经验,您的指南!

更多民事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善言法务,或者关注善言法务解决。善言法务APP即将在6月底上线,敬请关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