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问答|无锡安置房可以继承么?更改名字要交土地出让金么?

诸葛问答|无锡安置房可以继承么?更改名字要交土地出让金么?

生活中经常遇到安置房继承的问题,拆迁后的安置房写的老人的名字。

问: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么?更改名字要交土地出让金么?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若不动产权利人过世,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需要携带的材料:

当事人应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办理机构:

梁溪区至复兴路118号三楼(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锡山区到迎宾南路19号(锡山分中心)、

惠山区到惠山大道108号(惠山分中心)、

滨湖区到鸿桥路885号(滨湖分中心)、

新吴区到长江路12-2长江大厦二楼(新区分中心)

若征地拆迁安置房的权利人过世、继承人取得该不动产的,可暂时不交纳土地出让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上仍注记为征地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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