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從嚴限制「類住宅」,商業用地明確不得建公寓式辦公用房

據《浙江在線》報道,杭州規劃局近日發佈《關於擬出讓商業商務用地規劃條件增加類住宅限制要求的函》,對杭州市區(含十城區)範圍內擬出讓的商業商務用地(己核發規劃條件的),增加類住宅的限制要求。文件落款日期為4月24日。

具體而言,對規劃條件未明確允許建設酒店式公寓等類住宅的,規劃條件中增加“不得建設公寓式辦公、酒店式辦公等帶居住功能用房,最小產權分割單元不小於300平方米。”這被認為,此前杭州市場上再出“限酒令”的傳聞終於落地。

這在業內人士看來,商業土地造住宅引起了一定市場亂象,規範類住宅對市場秩序維護有積極作用。而商業用地打“擦邊球”的情況也將被嚴禁。

按照杭州規劃局12日發佈的“杭州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杭州市區2018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總量為29534畝,其中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為5041畝,商服用地供應計劃為1262畝,佔計劃總量的4.27%。

上海中原地產市場分析師盧文曦指出,由於住宅土地稀缺並且價高,一些房企轉拿商業用地,但是還是走建造住宅的路線,用來爭奪一部分原本購買住宅的買家。客觀而言對區域內規劃,區域內人口承載力等等都有一定影響。出臺這樣政策不排除房企對今後拿商業地塊有一定謹慎心態,有的地塊可能就不拿了,減少競買企業對土地市場降溫也有一定作用。

“如果出像上海比較嚴厲的舉措,比如轉讓需要恢復原狀等。那麼該類房源市場可能面臨一定去化壓力,因為轉手轉不出去了。對於投資客而言,沒有流動性,靠房租收回成本時間太長。”盧文曦說道。

據《錢江晚報》報道,2012年1月,杭州曾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項目規劃設計與管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令禁止商業辦公樓採用公寓、家園、花園、花苑等含有住宅性質的名稱來銷售。

但這一舉措在當時收效甚微,資料顯示,2011年的杭州市主城區共出讓56宗土地,其中商業用地達34宗,絕大部分在《意見》實施前已搶先規劃為“類住宅”項目。酒店式公寓仍大行其道,直至去年,寫字樓改成酒店式公寓的現象也不少。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從北京上海的規律來說,類住宅或酒店式公寓會成為後續市場積極管控的重要內容,所以利空效應明顯,近期市場交易一定要謹慎。

杭州從嚴限制“類住宅”,商業用地明確不得建公寓式辦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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