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项交通整治行动,为南湖区居民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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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底以来

南湖区开展

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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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两项“大会战”行动

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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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起,区公安分局、区农经局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拖拉机联合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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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拖拉机假牌、套牌、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行动中,联合执法组密切配合,选取主要路口持续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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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路拖拉机驾驶员驾驶证、行驶证、载重量、车辆是否年检、是否保险,涉牌涉证进行逐一核实,对非法改装、拼装、超载超限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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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9点半左右,张某驾驶赣07牌照的蓝色变型拖拉机沿嘉盐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执勤人员当场拦下。

执勤人员依法检查了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检查过程中,张某一直强调该车辆是刚买来的,没有问题。但细心的检查人员发现张某行驶证上的发证机关印章有问题并且行驶证上的年检从2015年开始到现在已经3年了,与之描述不符。

经初步排查,该拖拉机在系统上无任何信息记录,涉嫌伪造号牌、伪造行驶证,随即民警对拖拉机依法进行暂扣处理,待后续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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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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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拖拉机限行措施

1、2018年6月底前市区(三环以内)及各镇区范围内实施限行。

2、10月底前全部道路实施限行(确实从事农业生产运输的本市籍拖拉机实施通行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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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从5月底起开展的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仍在进行中。

截止目前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同比上升6.26%,其中电动车(含三、四轮)违法2414起,涉及电动车死亡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0%。

警察蜀黍说了

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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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本次交通安全大会战中

南湖区交警大队将依法加强

电动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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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交警大队呼吁广大市民

驾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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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导致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2004起、死亡716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41人)、受伤1730人。

为有效遏制全市涉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严管严查力度。

一、违反下列规定的,将依法处以罚款,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其车辆:

1.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人(仅限乘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驾驶电动车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3.驾驶电动车不得逆向行驶。

4.驾驶电动车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5.驾驶电动车不得违法载物。

二、违反下列规定的,将依法实行“四个一律,两个从重”的严管措施:

1.驾驶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通行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将车辆移至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教育。

2.驾驶安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

3.驾驶电动车载人3人(含)以上上道路行驶的,经检验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4.无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依法予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5.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

6.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重处罚。

道路交通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支持、理解和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驾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在电动车尾部粘贴反光膜,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共建共享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来源 | 区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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