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徐志摩去见老哈代,连个签名没要来

那年,徐志摩去见老哈代,连个签名没要来

1

浪漫多情的新月派诗人徐志摩,其实还是位追星族。

山,专爱“踹”高的,人,专爱见大的,“半道上力乏是意中事,草间的刺也许拉破你的皮肤,但是你想想登临危峰时的愉快!”——这都是他自己说的。

尖叫吧。

那么徐哥追星具体会追到什么程度呢?这只要看看他1924、25两年都干了啥就知道了。

24年印度大胡子诗人泰戈尔来华,曾使中国文化、文艺界整个变成了趵突泉,但是这其中,最沸腾的却到底还属徐志摩。

首先,光做老泰翻译,始终追随左右,这怎么能够?所以当老泰再去日本的时候,徐志摩就毫不犹豫地,一路跟着,又去做了跨国粉。

两个人一路走来,自然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于是这后面,当泰戈尔回去招招手,说咱老哥俩再去欧洲玩玩时,徐志摩就立马北大教授都不做,再次撒了脚丫子。

那一路上,徐志摩可真算撒尽了欢,他就连墓,都是拣大的拜的。

像契诃夫、克鲁泡特金、蔓殊菲儿、波特莱尔、伏尔泰、卢梭、雨果、雪莱、但丁等等,他可是一个都没放过。

克鲁泡特金干啥的啊,地理学家、无政府主义运动的最高精神领袖,可见人家徐哥的追星,那绝对是大跨界的,这就跟他早先参加的那些政治活动,和散文里表现出的思想一样复杂。

他可真不只是一位诗人,像“人是万恶之淫”这样惊世骇俗的结论,他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呢。

既如此,那他所追星群之内,会有罗素这类,当然就更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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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是有高的,人是有不凡的!”徐哥说这话的时候,竟还要再加上一个“真怪”,那真如孩童般烂漫。

徐哥之前是曾见过蔓殊菲儿一面的,他既然自称交谈虽只20分钟,却全身都受到“震荡”,那他只怕论疯狂劲,也当不逊于追刘德华还弄得老爹跳水那女孩。

“我与你仅一度相见——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时间!”

徐哥这诗却正为悼念蔓殊菲儿而来,他们偶遇后仅6个月,蔓殊菲儿就离世而去,这一直让他深以为憾。

他这名句,后来当然也曾催生出60分、180分等等无数“不死”的时间,但是那都是啥玩意儿啊,怎可以与他这不死时间相比?

他那追星,追的可是文化、艺术、思想,他那追星的情感,可是远超小儿女的痴怨,他那痴迷、震荡,可是心灵级别,通通接天连地,既高且远的,此即是,谓之为“英雄情结”的东西。

他是为文化英雄、艺术英雄、心灵英雄、思想英雄而发,你怎好意思拿去套用、滥用?反正九鸦是不敢。

徐哥却也正是因为蔓殊菲儿的去世,才“益发坚持我英雄崇拜的势利”,要在有能力爬的时候,打算不放过任何一个“登高”的机会的,于是那场欧洲之旅,后面就被他称作了“感情作用的旅行。”

作古的那类都要一一凭吊,在世的那类当然更要亲见,只不过,他那时候最最想见的活星,却只有三个:法国的罗曼·罗兰,意大利的邓南遮,和英国的托马斯·哈代。

可惜的是,他最终却只见到了老哈代,就这样,他当时也费了不少事。

哈代其人,你如果听到《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还乡》、《卡斯特桥市长》,还不知道他是谁,以及他在英国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什么地位的话,那你就只好去追薛子谦、王宝强了。

哈代最初以小说著名,但是他后面因为思想太超前,反宗教,“有伤风化”,又特别同情下里巴,受到激烈抨击、攻击,就果断不玩了。

哈代后期只写诗,写诗更了不得,这弄得英国皇家文学协会得赶紧给他颁发金质奖章,剑桥大学得赶紧给他送去荣誉文学博士学位,于是他最后,就终于弄到了以诗歌开拓英国20世纪文学的地步。

徐志摩想见哈代的时候,哈代已经70多岁了,在这之前,他早就曾翻译过哈代几首诗。

同为诗人,徐志摩对哈代的崇拜那当然尤其特别,大有依据,他前面所写的那篇《汤麦士哈代》,就是证明。

他在那里面把个老哈代夸得啊,就像花儿一样,他还称他为圣人。

长话短说,老哈代那时候已基本不再见客,徐志摩那次能见到他,靠的却是他老朋友,在剑桥大学做教授的英国学者狄更生。

人家却是能够跟老哈代一起遛弯的人。

那是1925年7月,徐志摩从伦敦出发到达老哈代所在的多切斯特时,已是下午三点。他到站之后,没有坐车,而选择步行,想必很想把这个有老哈代的地方,细细品味一下。

已经很老的哈代,个子矮,相貌怪,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徐志摩的情感,他甚至居然还能因为自己比哈代高,要俯视,觉得很对不起人。

在这天神面前,我们凡人就是在身材上,也不应分占先!

一个面对哈代这类人,能有这种局促,这种谦卑,说出这种话的人,他无疑也有神灵般高贵的心灵。

我们却是最善于黑,最善于贬的,我们从来没有英雄,所以此话一旦入目,徐志摩陡然间,就在我心中成了巨无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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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两个诗人、文学家谈诗,谈韵,谈语言,谈人物这些事就不必说了,这里最有意思的,却是老哈代的狗,和他待人接物的怪癖。

徐志摩进屋的时候,他所惧怕的那只狗,立刻消失了,而当他们交谈约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那狗却又突然出现,竟在徐志摩身上跟亲人似的乱抓乱爬。

那狗名叫“梅雪”,很诗意,很性感,绝对应该是诗王家的狗,但是很显然,它无论如何都勾不起徐志摩对陆小曼的那种情感。

徐志摩正窘着时,哈代起身了,呼开他的狗,跟着就说了一句,咱们到园子里去吧,于是徐志摩立刻明白,人家这是要端茶送客了。

天知道哈代那狗,是不是专门就是来做这事的。

一般不见客的老哈代,其实也并没有待客茶,他大概根本就没有意思让客人久留,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这事确切点说,自然就应该叫放狗送客了,诗人的脑洞果然大不同。

徐志摩没奈何,只好跟到外面,但是他哪里甘心?于是他就说了,先生,我不远千里来到英国,你可否给我点纪念品呢?

哪知道,哈代一见徐志摩手里竟还拿着照相机,立刻加快脚步,逃跑似的,练起竞走。

别别别,我是不照相的,有一次一个美国人给我带来很多麻烦,我从此不叫照相。

他大约料到徐志摩还会有别的要求,忙提前截住。

我也不给我的笔迹,不签名,你知道不?

他说着更加跑,就像徐志摩是强盗,要抢劫他似的。

然而他跑着跑着,却忽然又道,到这来,到这来,我采两朵花给你留念可好?

他说着就在自家花坛里,这一下,那一下,采了一红一白两朵花,很慷慨地递给徐志摩了。

你暂时别在衣襟上吧,现在6点钟的车刚好,恕我不陪你了,再会,再会——梅雪,梅雪,来来来……

然后这老头就扬扬手,跑回家去,没影了。

就两朵花,这还是感觉不好意思才给的。它们很快就会焉,会枯,会烂掉,这算是什么纪念品?老哈代那天,却就是这么打发徐志摩的。

如此对待粉丝,该怎么办来着?媒体注意了,一二三,刮风下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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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志摩曾经说,老哈代就是表情,也是一种不胜压迫的佝偻,但他是不抵抗,忍受的。

他虽然如一块苍老岩石,“雷电的猛烈,风霜的侵凌,雨雷的剥蚀,苔藓的沾染,虫鸟的斑斓,什么时间与空间的变幻都在这上面遗留着痕迹”,但你却只能从下颊,去联想“他的怨毒,他的厌倦,他的报复性的沉默”。

一个横跨两个世纪的老人,他什么没看过、听过、经历过?何况他还那么高卓?

这世界我早已看过了!那还有什么值得他去看重,去在乎,去留恋,去挽留?

世人如此偏狭、短视、低级,更不值得他去计较,去斗!

所以他这样的人,肯定是宁愿置身于斗室,只沉浸在艺术殿堂,做心灵的逍遥游的。

什么都将过去,声名更是多余,我只留下文字足够,就连照片、签名这样的玩意儿,我都觉得累赘,这却就是哈代要拒绝徐志摩的原因所在。

他越逃,就越说明他对这些东西畏之如虎,他越显得不近人情,就越说明他不胜其烦。

一个人到了这种地步,是一定再也无人能奈他何的,他当然也不会想去奈何他人,这真正是已到了空灵级别的大师。

只不过心中有诗的大师,却又决然不会是枯木那种,他只是已窥透一切,趣味、追求已远离了一般俗世而已。

徐志摩对此显然是理解的,他对这场没有茶水,没有可靠的纪念品,主人还绝尘而去的远访,不但丝毫没有怨言,而且还说了这样一些话:

“吝刻的老头,茶也不请客人喝一杯!但谁还不满足,得着了这样难得的机会?往古的达芬奇、莎士比亚、歌德、拜伦,是回不来的——哈代,多远多高的一个名字!方才那头秃秃的背弯弯的腿屈屈的,是哈代吗?太奇怪了!那晚有月亮,离开哈代家五个钟头以后,我站在埃克塞特,教堂的门前玩弄自身的影子,心里充满了神奇。”

徐志摩,却并非只有那些艳情故事、逸闻趣事的,要了解他的思想,只能靠他这样的坦露:

“我是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这并不高深,这只是说,我只知道个人,只认得清个人,只信得过个人。……我要求每一朵花实现它可能的色香,我也要求各个人实现他可能的色香。”

个人高于一切,个人就是一切,每个人都应该活在个人“自觉的意识和自觉的努力中”,这才是徐志摩的人生信条、指导法则。

所以徐志摩理解哈代的色香,我们也该理解他的色香。

他是因为重个人,才有了那么多彩多情的人生,你在为他的逝去责怪陆小曼的时候,他却会觉得非常值得。

别人的生命是以长度来计算的,而他是以色香的浓度来计算,所以他的文字和人,就都能在历史浩瀚的星空中,留下绝不能混同的味道与色彩。

他可是精彩过了的人呢,虽轻轻地来,却并没有轻轻地走,挥一挥衣袖,带走的是一大片云彩——人生能得如此畅意,夫复何求?

END

文 | 九鸦

图 |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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