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徐志摩去見老哈代,連個簽名沒要來

那年,徐志摩去見老哈代,連個簽名沒要來

1

浪漫多情的新月派詩人徐志摩,其實還是位追星族。

山,專愛“踹”高的,人,專愛見大的,“半道上力乏是意中事,草間的刺也許拉破你的皮膚,但是你想想登臨危峰時的愉快!”——這都是他自己說的。

尖叫吧。

那麼徐哥追星具體會追到什麼程度呢?這隻要看看他1924、25兩年都幹了啥就知道了。

24年印度大鬍子詩人泰戈爾來華,曾使中國文化、文藝界整個變成了趵突泉,但是這其中,最沸騰的卻到底還屬徐志摩。

首先,光做老泰翻譯,始終追隨左右,這怎麼能夠?所以當老泰再去日本的時候,徐志摩就毫不猶豫地,一路跟著,又去做了跨國粉。

兩個人一路走來,自然結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誼,於是這後面,當泰戈爾回去招招手,說咱老哥倆再去歐洲玩玩時,徐志摩就立馬北大教授都不做,再次撒了腳丫子。

那一路上,徐志摩可真算撒盡了歡,他就連墓,都是揀大的拜的。

像契訶夫、克魯泡特金、蔓殊菲兒、波特萊爾、伏爾泰、盧梭、雨果、雪萊、但丁等等,他可是一個都沒放過。

克魯泡特金幹啥的啊,地理學家、無政府主義運動的最高精神領袖,可見人家徐哥的追星,那絕對是大跨界的,這就跟他早先參加的那些政治活動,和散文裡表現出的思想一樣複雜。

他可真不只是一位詩人,像“人是萬惡之淫”這樣驚世駭俗的結論,他都能說得頭頭是道呢。

既如此,那他所追星群之內,會有羅素這類,當然就更應該了。

那年,徐志摩去見老哈代,連個簽名沒要來

2

“山是有高的,人是有不凡的!”徐哥說這話的時候,竟還要再加上一個“真怪”,那真如孩童般爛漫。

徐哥之前是曾見過蔓殊菲兒一面的,他既然自稱交談雖只20分鐘,卻全身都受到“震盪”,那他只怕論瘋狂勁,也當不遜於追劉德華還弄得老爹跳水那女孩。

“我與你僅一度相見——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時間!”

徐哥這詩卻正為悼念蔓殊菲兒而來,他們偶遇後僅6個月,蔓殊菲兒就離世而去,這一直讓他深以為憾。

他這名句,後來當然也曾催生出60分、180分等等無數“不死”的時間,但是那都是啥玩意兒啊,怎可以與他這不死時間相比?

他那追星,追的可是文化、藝術、思想,他那追星的情感,可是遠超小兒女的痴怨,他那痴迷、震盪,可是心靈級別,通通接天連地,既高且遠的,此即是,謂之為“英雄情結”的東西。

他是為文化英雄、藝術英雄、心靈英雄、思想英雄而發,你怎好意思拿去套用、濫用?反正九鴉是不敢。

徐哥卻也正是因為蔓殊菲兒的去世,才“益發堅持我英雄崇拜的勢利”,要在有能力爬的時候,打算不放過任何一個“登高”的機會的,於是那場歐洲之旅,後面就被他稱作了“感情作用的旅行。”

作古的那類都要一一憑弔,在世的那類當然更要親見,只不過,他那時候最最想見的活星,卻只有三個:法國的羅曼·羅蘭,意大利的鄧南遮,和英國的托馬斯·哈代。

可惜的是,他最終卻只見到了老哈代,就這樣,他當時也費了不少事。

哈代其人,你如果聽到《德伯家的苔絲》、《無名的裘德》、《還鄉》、《卡斯特橋市長》,還不知道他是誰,以及他在英國和世界文學史上佔據什麼地位的話,那你就只好去追薛子謙、王寶強了。

哈代最初以小說著名,但是他後面因為思想太超前,反宗教,“有傷風化”,又特別同情下里巴,受到激烈抨擊、攻擊,就果斷不玩了。

哈代後期只寫詩,寫詩更了不得,這弄得英國皇家文學協會得趕緊給他頒發金質獎章,劍橋大學得趕緊給他送去榮譽文學博士學位,於是他最後,就終於弄到了以詩歌開拓英國20世紀文學的地步。

徐志摩想見哈代的時候,哈代已經70多歲了,在這之前,他早就曾翻譯過哈代幾首詩。

同為詩人,徐志摩對哈代的崇拜那當然尤其特別,大有依據,他前面所寫的那篇《湯麥士哈代》,就是證明。

他在那裡面把個老哈代誇得啊,就像花兒一樣,他還稱他為聖人。

長話短說,老哈代那時候已基本不再見客,徐志摩那次能見到他,靠的卻是他老朋友,在劍橋大學做教授的英國學者狄更生。

人家卻是能夠跟老哈代一起遛彎的人。

那是1925年7月,徐志摩從倫敦出發到達老哈代所在的多切斯特時,已是下午三點。他到站之後,沒有坐車,而選擇步行,想必很想把這個有老哈代的地方,細細品味一下。

已經很老的哈代,個子矮,相貌怪,但這絲毫沒有影響到徐志摩的情感,他甚至居然還能因為自己比哈代高,要俯視,覺得很對不起人。

在這天神面前,我們凡人就是在身材上,也不應分佔先!

一個面對哈代這類人,能有這種侷促,這種謙卑,說出這種話的人,他無疑也有神靈般高貴的心靈。

我們卻是最善於黑,最善於貶的,我們從來沒有英雄,所以此話一旦入目,徐志摩陡然間,就在我心中成了巨無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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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兩個詩人、文學家談詩,談韻,談語言,談人物這些事就不必說了,這裡最有意思的,卻是老哈代的狗,和他待人接物的怪癖。

徐志摩進屋的時候,他所懼怕的那隻狗,立刻消失了,而當他們交談約一個小時左右的時候,那狗卻又突然出現,竟在徐志摩身上跟親人似的亂抓亂爬。

那狗名叫“梅雪”,很詩意,很性感,絕對應該是詩王家的狗,但是很顯然,它無論如何都勾不起徐志摩對陸小曼的那種情感。

徐志摩正窘著時,哈代起身了,呼開他的狗,跟著就說了一句,咱們到園子裡去吧,於是徐志摩立刻明白,人家這是要端茶送客了。

天知道哈代那狗,是不是專門就是來做這事的。

一般不見客的老哈代,其實也並沒有待客茶,他大概根本就沒有意思讓客人久留,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麼這事確切點說,自然就應該叫放狗送客了,詩人的腦洞果然大不同。

徐志摩沒奈何,只好跟到外面,但是他哪裡甘心?於是他就說了,先生,我不遠千里來到英國,你可否給我點紀念品呢?

哪知道,哈代一見徐志摩手裡竟還拿著照相機,立刻加快腳步,逃跑似的,練起競走。

別別別,我是不照相的,有一次一個美國人給我帶來很多麻煩,我從此不叫照相。

他大約料到徐志摩還會有別的要求,忙提前截住。

我也不給我的筆跡,不簽名,你知道不?

他說著更加跑,就像徐志摩是強盜,要搶劫他似的。

然而他跑著跑著,卻忽然又道,到這來,到這來,我採兩朵花給你留念可好?

他說著就在自家花壇裡,這一下,那一下,採了一紅一白兩朵花,很慷慨地遞給徐志摩了。

你暫時別在衣襟上吧,現在6點鐘的車剛好,恕我不陪你了,再會,再會——梅雪,梅雪,來來來……

然後這老頭就揚揚手,跑回家去,沒影了。

就兩朵花,這還是感覺不好意思才給的。它們很快就會焉,會枯,會爛掉,這算是什麼紀念品?老哈代那天,卻就是這麼打發徐志摩的。

如此對待粉絲,該怎麼辦來著?媒體注意了,一二三,颳風下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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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志摩曾經說,老哈代就是表情,也是一種不勝壓迫的佝僂,但他是不抵抗,忍受的。

他雖然如一塊蒼老岩石,“雷電的猛烈,風霜的侵凌,雨雷的剝蝕,苔蘚的沾染,蟲鳥的斑斕,什麼時間與空間的變幻都在這上面遺留著痕跡”,但你卻只能從下頰,去聯想“他的怨毒,他的厭倦,他的報復性的沉默”。

一個橫跨兩個世紀的老人,他什麼沒看過、聽過、經歷過?何況他還那麼高卓?

這世界我早已看過了!那還有什麼值得他去看重,去在乎,去留戀,去挽留?

世人如此偏狹、短視、低級,更不值得他去計較,去鬥!

所以他這樣的人,肯定是寧願置身於斗室,只沉浸在藝術殿堂,做心靈的逍遙遊的。

什麼都將過去,聲名更是多餘,我只留下文字足夠,就連照片、簽名這樣的玩意兒,我都覺得累贅,這卻就是哈代要拒絕徐志摩的原因所在。

他越逃,就越說明他對這些東西畏之如虎,他越顯得不近人情,就越說明他不勝其煩。

一個人到了這種地步,是一定再也無人能奈他何的,他當然也不會想去奈何他人,這真正是已到了空靈級別的大師。

只不過心中有詩的大師,卻又決然不會是枯木那種,他只是已窺透一切,趣味、追求已遠離了一般俗世而已。

徐志摩對此顯然是理解的,他對這場沒有茶水,沒有可靠的紀念品,主人還絕塵而去的遠訪,不但絲毫沒有怨言,而且還說了這樣一些話:

“吝刻的老頭,茶也不請客人喝一杯!但誰還不滿足,得著了這樣難得的機會?往古的達芬奇、莎士比亞、歌德、拜倫,是回不來的——哈代,多遠多高的一個名字!方才那頭禿禿的背彎彎的腿屈屈的,是哈代嗎?太奇怪了!那晚有月亮,離開哈代家五個鐘頭以後,我站在埃克塞特,教堂的門前玩弄自身的影子,心裡充滿了神奇。”

徐志摩,卻並非只有那些豔情故事、逸聞趣事的,要了解他的思想,只能靠他這樣的坦露:

“我是一個不可教訓的個人主義者。這並不高深,這只是說,我只知道個人,只認得清個人,只信得過個人。……我要求每一朵花實現它可能的色香,我也要求各個人實現他可能的色香。”

個人高於一切,個人就是一切,每個人都應該活在個人“自覺的意識和自覺的努力中”,這才是徐志摩的人生信條、指導法則。

所以徐志摩理解哈代的色香,我們也該理解他的色香。

他是因為重個人,才有了那麼多彩多情的人生,你在為他的逝去責怪陸小曼的時候,他卻會覺得非常值得。

別人的生命是以長度來計算的,而他是以色香的濃度來計算,所以他的文字和人,就都能在歷史浩瀚的星空中,留下絕不能混同的味道與色彩。

他可是精彩過了的人呢,雖輕輕地來,卻並沒有輕輕地走,揮一揮衣袖,帶走的是一大片雲彩——人生能得如此暢意,夫復何求?

END

文 | 九鴉

圖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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