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清明期間應做到六個禁止

一、嚴禁假借祭祖掃墓,搞宗族串聯活動;

二、嚴禁搞跨區域聯宗聯族祭祖;

三、嚴禁假借祭祀活動,向基層或企業亂攤派,增加基層或企業負擔;

四、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的黨員幹部提供旅遊、餐飲住宿等接待;  

五、嚴禁以祭奠親屬等任何名義大操大辦、藉機斂財;

六、嚴禁在祭祀活動中毀壞國有、集體和他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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