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里麒麟的原型,蹄子耕耘了古代先民的稻田,留下无数美好痕迹

麋鹿是一种中国特有的鹿,它头脸像马、角像鹿、蹄像牛、尾像驴,因此又称“四不像”。传说中的祥瑞之物—麒麟,很可能就是麋鹿的化身。从春秋战国时期至清朝,古人对麋鹿的记述不绝于书。它是宗教仪式中的重要祭物,还特别受皇家的青睐,至少从周朝开始,皇家的园囿中已有了驯养的麋鹿。屈原、班固、许慎、杜甫、陆游乃至乾隆皇帝,曾提及麋鹿的古代名人不胜枚举。甚至姜子牙的坐骑、指鹿为马、逐鹿中原的典故都与麋鹿有关。

传说里麒麟的原型,蹄子耕耘了古代先民的稻田,留下无数美好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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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麋鹿享有这么高的待遇?浙江大学的农业历史学家游修龄认为,它可能是第一种帮助人类种植水稻的动物。提起水稻,人们一定会联想起南方水田里,农民架着水牛耕田的情景。但是在远古的人们学会用犁耕田之前,是麋鹿用它的蹄子耕耘了先民们的稻田。现代农业的稻田要有整齐的沟渠系统,稻田要经过细致的耕、耙、秒,保持水面平整,以利排水和灌水等。但远古时期的水田干脆就是一片沼泽地。先民们也不懂得插秧,都是直接把种子播到沼泽地里。最初也许是把种子随便一撒就回家睡觉了,后来慢慢的,人们意识到如果能把沼泽里的烂泥翻一翻,收成会更好,便就发明了利用糜鹿“蹄耕”。

传说里麒麟的原型,蹄子耕耘了古代先民的稻田,留下无数美好痕迹

古时候,麋鹿的数里很多,在我国各地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骨中,以猪和麋鹿最多。麋鹿是一种喜欢水沼的动物,取食沼泽地的多种禾草、苔草及鲜嫩树叶。它的主蹄宽大,能分开,趾间有皮健膜,侧蹄发达,所以适宜在沼泽地行走,又善游泳,横渡长江,轻而易举。康鹿所处的这种生态环境,恰好也是种植水稻的适宜环境。于是,先民们便把麋鹿驱赶到沼泽地里,任其践踏。麋鹿吃剩的叶子草根等都被麋鹿踩踏在泥里了,水和土一片黏糊,就成了原始的稻田,民间称之为糜田。麋鹿的“糜”字是“鹿”下加“米”字,恐怕就是因为它能帮人们种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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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朝人撰写的杂记《博物志》记载,今江苏省泰州一带的海陵县,麋鹿千百成群,在田野里掘食草根,把硬地践踏成稀泥,当地人跟着就在那里播种,不用费力耕作就可以获得百倍的收益。

麋鹿毕竟不好驯化,渐渐地被牛所代替。不过最初牛仍然不是用来拉犁,同样是用它们的蹄子在稻田里乱踩一气。驱使十几头水牛同时在水田里来回踩踏,把田土踩糊,然后直播稻谷,这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曾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并且陆续向中国东南周边的岛屿国传播。从东南亚的日本九州南部起,经冲绳、琉球、宫古岛等岛屿及台湾,一直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斯里兰卡、加里曼丹等,都有分布。

传说里麒麟的原型,蹄子耕耘了古代先民的稻田,留下无数美好痕迹

直到汉代黄河流域兴起牛拉犁的耕地方式,随着北方农民的陆续南下,把犁耕技术带到南方,才结束了南方的蹄耕和火耕水褥的稻作形式。

也许正因为麋鹿与远古农民之间的这种关系,鹿在中华文化中留下了不少美好的痕迹。美丽的“丽”字,繁体为“麗”,其实就是两张鹿皮的简化,皮上有斑纹。现今简化字的“丽”,还保留双鹿皮斑纹的样子。庆祝的“庆”字,繁体为“慶”,是鹿的下面一颗心,心下是人的足,意思是将鹿皮作为礼物,送给对方,表示一片心意。因而表达出喜庆和庆祝的意思。

古代各级官吏的工资,是发实物的粮食,称棒禄或禄米,赐给官吏的农田,称禄田。地位越高,俸禄和禄田也越多。这个“禄”音同“鹿”,其实暗指的就是当年用麋鹿耕田得来的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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