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是星期六,本該是休息日。但在連州市人民法院內,為做好執行工作,法院幹警們仍在加班中。
當天,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申請執行人劉某義與被執行人餘某兵簽下一份執行和解協議,餘某兵當場給付劉某義執行款57600元,一起因交通事故遺留下的執行難案件終於成功執結。
2017年4月16日,被執行人餘某兵駕駛普通貨車將行人劉某義撞傷。事故發生後,經交警部門認定,餘某兵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義在事故中無責任。在劉某義住院期間,餘某兵共為其支付12萬元醫藥費。劉某義出院後,將餘某兵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6萬餘元。連州法院依法審理後,判決餘某兵賠償劉某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12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因餘某兵未主動履行法定義務,劉某義依法向連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連州法院立案執行後,執行幹警歐進寶和黃志忠不顧週末休息,堅持加班加點,積極尋找該案執行突破口。在多次做工作後,被執行人餘某兵仍以沒有賠償能力為由未履行賠償款。在賠償金執行無望的情況下,執行幹警們不言放棄,堅持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讓其明白此起交通事故給申請執行人造成了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害,希望餘某兵能夠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7月7日星期六這天,雙方當事人終於在連州法院執行幹警的調解下,經過自願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劉某義自願放棄部分權益,由被執行人餘某兵一次性支付57600元賠償款。雙方的恩怨終於化解,至此,案件也告一段落。
【通訊員】董嫻靜
【作者】 黃津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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