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種海運事故不斷,外貿出貨記得買保險啊

今年可以說是船公司的本命年了,各種海運事故就沒停歇過。

3月6日,馬士基航運公司旗下集裝箱船舶“馬士基浩南”輪(Maersk Honam)在從新加坡駛往蘇伊士運河途中,集貨艙內發生嚴重火災,這船是2月13日從青島開出,掛靠了寧波、上海、廈門、深圳等多地港口,許多中國貨主中招。

3月19日,以星旗下運力為6350Teu的集裝箱船HAMBURG BAY和赫伯羅特旗下運力為8004Teu的TOLTEN輪在巴基斯坦卡拉奇港發生嚴重碰撞,其中HAMBURG BAY曾掛靠過深圳、寧波、上海、青島、天津等多個國內港口

5月31日,曾掛靠寧波、上海、深圳的陽明海運旗下“YM EFFICIENCY”集裝箱船遭遇惡劣天氣,在澳大利亞紐卡斯爾附近海運發生嚴重事故,至少83個貨櫃落海,還有26個櫃擠壓變形損壞,整條船船期延誤,部分中國貨主出口澳洲的產品最後是被海水衝上了岸,還有一些就此沉入了海底

6月13日,印度一滿載多家船公司集裝箱的公共駁船在由印度最大中轉港克里什納帕特南港(Krishnapatnam)前往加爾各答港(Calcutta)途中發生火災,

464個貨櫃幾乎全部被燒燬,其中不乏中國貨主貨物。

今年各種海運事故不斷,外貿出貨記得買保險啊

所以到了這個時候,你還敢出貨不買保險嗎?

詳解幾個海運險經常弄錯的問題。

1、雖然船出事了,但我的貨沒事,船公司為什麼能扣著我的貨讓我賠錢?

因為有個東西叫做“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簡稱G/A或G.A.)。所謂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採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條)。

共同海損是為了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損失,所以應由各受益方分攤,而不應由受損失方單獨承擔。

共同海損理算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要請清算行來專業計算。船東則會在船舶發生共同海損後到達的第一個港口的合理時間內宣佈共同海損,並通知貨方以及船舶保險人。如果不幸遇到了類似的意外,買了保險的請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聽取他們專業的意見,保險公司也會接手處理。

共同海損處理經驗中,最關鍵的不是在得知船舶失事後到處打聽消息,而是做好準備,根據清關金額估算出可能的分擔損失;同時跟船東和訂艙代理保持密切溝通,一旦收到船東官方通知進入理賠程序,儘早按要求跟進,力求早日上船交貨。

船方及理算人通常會要求貨方在提貨前提供共同海損擔保,簽署海損協議書。關於擔保的方式,對於購買了保險的貨物,通常船方和理算人接受保險公司簽署的海損擔保函,而未購買保險的貨物則通常要求貨方向理算人提供海損保證金(如果買方和賣方都不想支付賠償或保證金,賣方也不去提貨了,那麼貨物會被拍賣以補上共同海損)。除此以外,船方通常還會要求貨方提供證明貨物價值的相關文件。

貨方則應立即向船公司確認貨物狀況,保留這方面的證據,詢問出事船舶第一目的地,及時安排檢驗,也能夠第一時間委託貨代協助貨物運輸到指定目的港,從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保險公司或貨驗代理在沒有發現共同海損不能成立的事實和證據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向船方提供共同海損擔保並同時附具貨物價值單,以免擔保提供不及時或不當而被船方留置貨物。

一般情況下,為了使貨物可以儘快地到達收貨人手中,減少不必要的留滯,貨方都是較快地提供共同海損擔保。在理算結束後,在審核、同意理算報告後方支付應負的共同海損分攤。

2、哪些貿易術語下需要由我買保險?

具體請見下表:

今年各種海運事故不斷,外貿出貨記得買保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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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重點解釋一下比較常用的CIF條款: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

解析:賣方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CIF是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如果你做CIF,但是抱著僥倖心理沒有去買保險,那麼真出事了你只能認栽,你得付共同海損,還可能面臨客人的索賠。為什麼?該你買保險你貪小便宜沒買,你說算誰的?

還有一個情況要注意,有些客人很滑頭,明明跟你談的是FOB,但是要你做成CIF

,說讓你找貨代給送到他們港口,但客人只付了運費,沒有給你保險費。此時你要是覺得反正談的是FOB價,保險跟你沒關係,你也不買保險,那麼真出了事還是算你的。看出來了沒有,這是客人在轉嫁風險!如果客人這樣要求,那麼你要跟他要運費+保險費。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和保險付至

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期間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亦即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

3、我做FOB,保費總跟我沒關係了吧?

FOB(Free On Board,離岸價)或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運費)條款下,應訂明由買方投保(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s),賣方在安排發貨後第一時間告知買方貨運信息,由買方自行決定是否購買保險,以避免後續可能出現的扯皮。

4、我到底該買那種保險?

在海運保險中,投保“一切險”最省事,它的承保範圍是平安險、水漬險及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來原因僅指偷竊、提貨不著、淡水雨淋、短量、混雜、玷汙、滲漏、碰損、串味、受潮受熱、鉤損、包裝破裂、鏽損。

需要注意的是,罷工險、戰爭險不包括在一切險裡,所以如果是出貨到戰亂地區,或者是熱愛罷工的國家(如印度、南美),則可以購買附加險。

出口貨物保險費=CIF價×110%×保險費率。國際海運一切險的費率一般是萬分之八至千分之三,對大多數貨主來說,算下來可能也就幾百塊,別為了省這點錢搭上大風險。

小心駛得萬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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