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講堂:「老賴」入刑 如何明確標準?

2018年4月13日,法制晚報知名視頻直播欄目《法律大講堂》推出了最新一期節目,本期嘉賓為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李亞律師、王維維律師以及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陶寬律師。

三位律師在直播過程中詳細解讀了“老賴”入刑標準的相關法律問題。本期直播通過鳳凰直播、北京時間、騰訊直播、一直播四大主流平臺直播,並得到三個平臺的熱門推薦,吸引了超過16萬餘名網友在線收看了這場直播。

法律大講堂:“老賴”入刑 如何明確標準?

直播背景

4月8日,三名律師起草了一份《關於明確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入罪及量刑標準的建議書》,聯名致函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明確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入罪及量刑標準提出建議。這三名律師分別是北京市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的王殿學、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李亞和王維維。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在老賴的眼中,欠債不還,卻成了理所應當的事。在我國生效裁判的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非法處置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情況時有發生。執行難成了一大司法難題。

談到寫這封《建議書》的起因,王維維律師介紹說,他們在辦理河北省唐山市的一起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孫某就擅自出售了已被法院查封的11套商品房。孫某於2016年9月因涉嫌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檢察機關卻認為“情節嚴重”的證據不足,作出了不起訴決定。但被出售的11套商品房總價值高達200餘萬,檢察院以構成“情節嚴重”的證據不足為由不起訴並不合理。

陶寬律師說,在一些民事案件中,為保障法院作出的判決可以順利執行,律師通常會建議當事人在起訴階段就提出申請,請求法院查封被告的房產、車輛,凍結銀行存款等,一些被告為了逃避執行義務,將法院查封的財產非法處置,如果情節嚴重的,就可能構成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

王維維律師說,他們曾在裁判文書網隨機挑選了100個非法處置查封財產案例發現,其中一起案件嫌疑人非法處置了50箱白酒僅價值5000元,就被法院認為“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另一起案件嫌疑人非法處置一套價值77萬元的房產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陶寬律師也參與了這些非法處置查封財產案例的整理和研究,他說:我們經過法律檢索發現,什麼情形屬於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情節嚴重”,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標準,造成司法實踐理解不同、認定不一。

李亞律師說,他們向全國人大發出建議,建議明確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的入罪量刑標準,是

希望通過律師辦理個案的過程中,能夠推動我國立法。另外,有了明確的入罪量刑標準,公檢法機關在辦理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案件時,司法機關能對什麼情況可以立案偵查、什麼情況判處刑罰等做出更明確的判斷。

直播看點一:我國對於“老賴”有哪些法律規定?

李亞、王維維和陶寬三位律師表示,目前我國對於懲戒“老賴”的法律規定可分為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依靠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例如,人民法院可將“老賴”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老賴”乘坐飛機、高鐵、購買不動產、出境、旅遊等高消費行為。但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層面,我國雖然已存在相關法律規定,但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例如,在國外某些國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個人貸款、社會保險、購買生活用品、乘坐交通工具等都會受到限制,讓“老賴”寸步難行。

第二個層面,人民法院對“老賴”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根據《民訴法》相關規定,對於拒不執行判決的行為人,人民法院可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這可以一定程度上震懾“老賴”行為。司法拘留的期限可以為1日,也可為15日,其中缺乏明確的規定,建議進一步予以完善;

第三個層面,通過刑事手段予以調整。對於“老賴”行為,《刑法》規定了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和拒不執行判決罪,通過刑事手段來打擊“老賴”行為。

法律大講堂:“老賴”入刑 如何明確標準?

直播看點二:哪些情況下“老賴”可以被判刑?

三位律師嘉賓表示,“老賴”欠債不還的行為,可能涉及兩個罪名:一個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個是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在生效判決作出後,只要“老賴”惡意隱藏、轉移財產,比如無償轉讓、贈與、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導致生效判決無法執行的,即可構成拒不執行犯罪予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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