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很多人只要談到高利貸
第一反應就是
「借非法的錢,是不用還」
廣西南寧的某些大學生也是這麼想的
不曉得從哪裡聽來的“小道消息”
全校400多人紛紛找校園貸借錢不還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1 四百多名大學生借了校園貸,大部分拿去買高檔手機了~
2 這四百多名大學生沒有一個還錢的~
3 金融公司把這四百多名大學生給告了,法院去學校找學生調解,學生沒一個願意露面
4 法院表示為了保護你們這些大學生,我們已經和金融公司說好了,他們同意調解,利息、手續費、違約金全部免除,你們只要把本金和訴訟費還了,這事就算結了,學生表示:我們不幹~
5 法院折騰了很久,總算有三個學生還了,還的原因是,怕打官司把工作搞沒了
6 剩餘四百多名學生依然表示:不還不還就不還,國家說了,校園貸是高利貸,高利貸是非法的,借非法的錢,是不用還噠~
7 法院表示:胡!說!八!道!我怎麼不知道有這種法律規定?
這件事讓人忍不住吐槽:
“憑自己實力借的錢,為什麼要還”
“高利貸犯法,所以高利貸不用還”
不接受執行和解,
這400+人一輩子都上黑名單了
凡事有「借非法的錢不用還」觀點的人
請一定要搞清楚
小貸≠高利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然而問題就出在「借錢的不是煞筆」
對於這種「欠錢不還」的奇葩腦回路
有的人都忍不住吐槽:
奔奔希望在座的各位
至少一個常識
徵信
別看現在借錢不還好像啥事都沒有,以後想出國護照簽證都辦不下來;想買車,貸款跑斷腿;用不了花唄……
認真來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後果是:唯一住房將被拍賣;用不了花唄等,不僅不能申請貸款(買車買房),沒法出國(留學旅遊),不能開公司當管理人員,養老金、工資收入可以直接劃扣,最高可判七年……
另外補充一個
大學生做兼職的案例
我們以騙子的第一視角
直觀感受具體的操作流程:
(權威科普來自@天涯歷知幸)
奔奔在某個大型商場門口就遇到過掃碼運行一個app送小物件的事。還有拿著身份證拍張點頭視頻就送牛奶的:
希望魚丸都保護好自己的銀行卡:
奔奔知道,今天的內容不搞笑,但是與你我切身相關。我總結一下三個核心點:
不存在「借非法的錢不用還」,因為借錢的人不是傻子,他們會變「合法」;
要求交空卡和空卡密碼的大學兼職,不能做;
掃碼運行軟件、拿身份證錄視頻這種會丟失身份信息的小便宜,別貪
所有做兼職的大學生看看吧,本來做兼職就很辛苦了,被騙欠錢就更慘了。希望所有大學生別像文章開頭那400人一樣失智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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