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百名創客引領計劃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羣體申報創業補貼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7﹞222號),落實市政府2018年承諾為民興辦惠民實事,啟動“實施百名創客引領計劃”,進一步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融入雙創潮流,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區全民創業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申報創業補貼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項目、程序及材料

(一)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貼

1.補助項目。自2015年11月5日《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5〕233號)印發之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註冊登記的高校畢業生(畢業3年內)初始創業,以本人名義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申領營業執照、依法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初始創業項目,由市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享受。

2.申報程序。創業者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由區人社局會同工商部門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項目彙總後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審定後按項目總數向縣區撥付資金。

3.申報材料

(1)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附件1);

(2)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2);

(3)初始創業者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創業證、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經營場地使用證明覆印件;

(4)初始創業項目概況(包括創業事蹟、項目類型、所屬行業、吸納帶動就業、經營收入、發展願景等);

(5)近1年經營記錄開戶行銀行流水複印件;

(6)創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7)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0)。

(二)返鄉人員創業補貼

1.補助項目。自2016年5月21日《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6〕106號)印發之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註冊登記的返鄉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初始創業,興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電商、鄉村旅遊、“扶貧車間”等項目,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符合農業補貼支持條件並吸納當地富餘勞動力10人以上就業,與勞動者簽訂期限1年以上勞動合同,正常向職工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或職工個人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的創業項目,由市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享受。

2.申報程序。創業者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由區人社局會同工商部門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項目彙總後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審定後按項目總數向縣區撥付資金。

3.申報材料

(1)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返鄉人員初始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附件3);

(2)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返鄉人員初始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4);

(3)初始創業者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經營場地使用證明覆印件;

(4)返鄉人員身份證明(需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和鄉鎮政府證明);

(5)創業項目概況(包括創業事蹟、項目類型、所屬行業、吸納帶動就業、經營收入、發展願景等);

(6)吸納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5);

(7)縣區人社部門出具的用人單位參保登記證明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8)近6個月經營記錄開戶行銀行流水複印件;

(9)創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10)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0)。

(三)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創業補貼

1.補助項目。自2015年11月5日《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5〕233號)印發之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註冊登記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殘疾人員(持殘疾證)、因去產能而失業的職工、困難退役士兵等人員初始創業,以本人名義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並申領營業執照,依法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創業項目,由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享受。

2.申報程序。創業者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由區人社局會同工商部門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項目彙總後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審定後按項目總數向縣區撥付資金。

3.申報材料

(1)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附件6);

(2)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7);

(3)初始創業者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經營場地使用證明覆印件;

(4)人員身份證明(享受低保人員提供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殘疾人員需提供殘疾證原件及複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因去產能而失業的職工需提供相關企業證明材料);

(5)初始創業項目概況(包括創業事蹟、項目類型、所屬行業、吸納帶動就業、經營收入、發展願景等);

(6)近1年經營記錄開戶行銀行流水複印件;

(7)創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8)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0)。

(四)建檔立卡貧困戶創業補貼

1.補助項目。落實《關於切實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甘人社廳發〔2017〕11號),自2017年5月5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註冊登記的農村建檔立卡戶貧困勞動力初始創業,興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電商、鄉村旅遊、“扶貧車間”等項目,符合農業補貼支持條件並依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初始創業項目,由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享受。

2.申報程序。創業者向所在區人社局提出申請,由區人社局會同工商部門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項目彙總後報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審定後按項目總數向縣區撥付資金。

3.申報材料

(1)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建檔立卡貧困戶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附件8);

(2)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建檔立卡貧困戶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9);

(3)初始創業者本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正、副本複印件,經營場地使用證明覆印件;

(4)人員身份證明(戶口本、縣區扶貧部門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材料);

(5)初始創業項目概況(包括創業事蹟、項目類型、所屬行業、吸納帶動就業、經營收入、發展願景等);

(6)近6個月經營記錄開戶行銀行流水複印件;

(7)創業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8)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10)。

二、工作要求

申報者要有序裝訂材料要件,確保申報內容詳實充分,資料真實可靠(紙質版蓋章與電子版一併報送),已享受省市區各級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的不再受理;於2018年7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創業者一份、市縣區人社部門各一份)報送區人社局,不按要求報送或逾期報送的一概不予受理。

聯 系 人:李 靜

聯繫電話:830979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

2.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高校畢業生初始創業補貼申請表;

3.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返鄉人員初始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

4.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返鄉人員初始創業補貼申請表;

5.吸納帶動就業人員花名冊;

6.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

7.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創業補貼申請表;

8.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建檔立卡貧困戶創業補貼申報彙總表;

9.白銀市2018年惠民實事建檔立卡貧困戶創業補貼申請表;

10.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白銀區全民創業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

2018年6月12日

http://www.baiyinqu.gov.cn/cms/item-view-id-32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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