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酷暑
正值暑假旅遊旺季
出去旅行跟個團,爽歪歪~
可是面對市面上層出不窮的“旅遊陷阱”
怎麼去規避虛假廣告、低價遊、霸王條款呢?
清城區工商局昨日整理發佈旅行“四大陷阱”,併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市民外出旅遊時,切忌輕信宣傳廣告、口頭承諾,勿貪小便宜,文明出行,保護自身權益。
旅行“四大陷阱”違背出遊初衷
消費警示指出,外出旅遊“四大陷阱”包括虛假廣告、低價遊、霸王條款、潛規則。
許多旅行社推出“88元”桂林三日遊、珠三角旅遊8元團、“免費清遠一日遊還送清遠雞”等不符合常理的低價遊。工商執法人員介紹說,不合理低價遊博人眼球,實際上旅行社通過降低團餐標準、住宿質量、服務質量,或者安排消費者購物、免費景點變自費等手段,坑害消費者。
該工作人員介紹,還有不少旅行社推出誇大、極具噱頭的宣傳廣告,承諾景點多,實際遊覽短。有些行程旅客大多數時間在旅遊大巴上度過,到達地方後常常被帶去公園、合作的農莊等地,甚至加插購物、聽講座等環節。
除了不合理低價遊、虛假廣告,市民還有在籤旅遊合同的時候謹防霸王條款。如“後果自負”、“與本旅行社無關”等字眼,排除消費者權利、減輕自身義務和違約責任,增加消費者維權難度。
另外旅行團“潛規則”極易矇蔽消費者。如隱藏消費、“誘導”購物、另收行李託運費、境外遊保證金;或設置障礙,如60歲以上老年人和嬰幼兒等群體額外加收費用等。此類潛規則成團前默認成規,消費者想要維權卻難以保留證據。
理性維權 防止利益受損
“跟團旅遊‘四大陷阱’危害大,違背消費者出遊初衷。”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選擇正規旅行社,不貪小便宜。首先,選擇信譽好、證照齊全的旅行社。其次,切忌貪戀小便宜,注意甄別“低價遊”團。最後,簽訂合同需謹慎。合同條款、注意事項應看清。
外出旅行,安全第一。市民參團旅遊時,最好為自己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瞭解理賠流程和責任範圍,購買後應向保險公司業務人員索要保險合同及發票。同時要保護個人信息及證件,不要隨意將個人證件交給導遊、司機、中介等人員。
執法人員提醒:
來源|清遠發佈
校對|喵果果
清遠政務新媒體合作
清遠日報
清遠人大
清遠宣傳
清遠金融
連州旅遊
清遠日報
清遠政協
清遠政法
清遠婦聯
清遠發佈
清遠廉信
清遠三農
北江
清遠組工
平安清遠
清城
食品藥品監管
閱讀更多 清遠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