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壽法院:保護「母親河」「母親湖」,我們在行動

汉寿法院:保护“母亲河”“母亲湖”,我们在行动

汉寿法院:保护“母亲河”“母亲湖”,我们在行动

6月5日是“世界環境保護日”,為積極響應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展保護母親河、母親湖“春雷行動”的號召,漢壽縣人民法院來到西洞庭國家溼地保護區,開展了保護“母親河”“母親湖”宣傳活動。

由漢壽法院政法幹警志願者組成的保護“母親河”“母親湖”宣講小隊在副院長陳靜波的帶領下首先來到了位於巖汪湖鎮的湖南西洞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梅碧球局長等溼地保護工作人員討論溼地保護法律適用等問題。

巖汪湖鎮位於洞庭湖西南,是西洞庭湖國家溼地公園的門戶,澧水與沅水交匯形成了這裡優美的溼地風光、肥沃的土地和豐富的自然資源。把巖汪湖鎮定為此次“春雷行動”的宣傳首站,目的在於以此為契機向社會宣傳人民法院在保護自然資源,尤其是保護“母親湖”洞庭湖方面的角色和重要作用,即通過對涉環境資源案件的審理和執行的方式,來履行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環境司法保護職責。

座談會結束後,志願者們在梅碧球局長和李躍輝副局長的帶領下來到半邊湖自然監測站,瞭解了半邊湖和天鵝湖對黑鸛和小天鵝等珍貴鳥類的保護情況和西洞庭水質情況。之後志願者分別在巖汪湖鎮和蔣家嘴的街頭向過往群眾們發放《保護“母親河”“母親湖”專項集中審判執行“春雷行動”》宣傳冊和《湖南西洞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簡介手冊。向群眾宣傳環保理念,在生產和生活中要時刻把保護我們的“母親湖”洞庭湖放在第一位,同時宣講了湖南省高院“春雷行動”精神,倡導大家要積極參與到母親河的生態監護活動中,鼓勵廣大公民主動對汙染環境的行為提起環境民事訴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