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C蚁群”到底是天上掉的馅饼还是陷阱?

如果有一款产品,只要投资一定数额,就可以达到日收2.8%,年化1022%。你是选择投资还是认为这是一个骗局?

现在就有这么一个“项目”打着高收益的旗帜招募会员,咱们就来看看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项目呢。

这个项目名叫IAC(I AM CLOWN),中文译名叫:我是小丑。自称是公益组织,有一个官方网站(http://www.demwoke.com/)。网站上宣称:IAC(I AM CLOWN)一个旨在帮助所有平凡的小丑们实现创富梦想的公益组织,创立于2016年2月,总部位于美国Aurora, Colorado,以其独创“蚁群传播”模式,目前已经为全球70多个国家,数百万会员实现了财富梦想。于2017年11月5日于中国开放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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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C官网

但是在IAC官网没有看到注册入口,仅在底部看到联系人微信二维码、客服联系qq。主要对接人是这三个:

为了更全面的了解IAC这个项目,于是科技金融在线加了其中一位全国对接人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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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金融在线表示想了解IAC项目时,这位全国对接人给记者发了一个项目介绍和盈利方式,并且给了一个APP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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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笔者表示,APP在应用商店找不到时,这位全国对接人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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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意思就是:IAC属于金融和广告的结合,担心被恶意举报。

如果真是合法合规的好产品,大家忙着挣钱还来不及,怎么会去举报呢。所以小编表示呵呵哒!!!

那这个IAC项目到底是怎么赚钱的,这位全国对接人先是发了一张收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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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给了一个详细的解释。先是让笔者点开链接下载APP。然后再转给他200块钱,用来购买激活码,有了激活码,才能去注册激活。注册过后,会返还到账户400块钱。然后才可以购买种子获得收益,而且还是2000元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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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种子以后,要怎么获得收益呢?首先在购买种子以后,就是要去转发点赞广告链接,这个有一定的任务量,完成任务,就可以获得收益。那这个收益是怎么体现的呢,就是把获得的种子收益卖给下一个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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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提出如果下一个会员不愿意买怎么办?全国对接人表示,不愿意购买,就直接封号,里面投资的钱就再也不能取出来,具有强制性。(强制方式果然很社会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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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只有这一种收益方式?不。以上只是一种静态的收益方式,还有一种动态收益模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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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动态收益模式,说白了就是拉人头嘛!Wait,这种模式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不是反传销宣传片里介绍的典型模式吗?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是恍然大悟了。还美名其曰广告传播。前段时间的钱宝网余热还没散呢,相信钱宝网的操作模式大家都还有印象,也是拉人头做任务赚钱。

据IAC自己宣传,其会员数量已经有20多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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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通过记者的调查发现IAC的主要运营人员其实只有三个人,就是一开始截图上所留微信号的这三个。官网上查不到任何公司的信息,只有项目介绍上说的总部位于美国。于是我们通过网站域名查到其服务器是位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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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图可以看出注册商是Guangdong Jinwanbang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经过查询后发现该公司是广东盈信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同时发现其唯一股东是广东至诚伟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曾经制作网站违法交易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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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为:

当事人:广东至诚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0100001372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466号601房自编60003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朱一航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12日 营业期限:2008年09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8月25日对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466号601房自编60003号商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的实际经营者广东至诚伟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涉嫌在对外经营过程中通过网站对公司自身和经营的相关情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查清案情,经局领导批准,我局于2015年8月25日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是一家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业务的企业,目前业务涵盖了文化传媒、通讯、电力工程等领域。当事人于2009年制作并发布网站www.gdzcwy.com,作为其对外宣传的官方网站。当事人自2009年至2015年8月25日在对外经营过程中通过上述网站对公司自身和经营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www.gdzcwy.com使用“大型集团企业”、“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宣传,但实际上当事人未经过核准登记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并非企业集团。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www.gdzcwy.com“走进至诚伟业”版面的“集团简介”宣传“我们是赛富成长基金的股东,是广州农信社的股东”及“在房地产行业,我们重点进军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我们在上海经营60万m2的商业地产项目,在广州拥有5000亩的国际物流园区”等内容。经查实,当事人并非“广州农信社”即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同时当事人并无在上海经营60万m2的商业地产项目,也没有在广州拥有5000亩的国际物流园区。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www.gdzcwy.com“走进至诚伟业”版面的“集团简介”中宣传“在休闲体育行业,我们现正经营合生创展、珠江地产所有楼盘的会所……”等内容,经查实,当事人受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属下会所物业进行相关经营管理,且委托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当事人已交还会所物业不再经营。 以上违法事实,均有证据材料附案证实: 当事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擅自使用“大型集团企业”、“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的规定,构成了未经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网站对公司自身和经营的相关情况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营销,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海珠区人民XX申请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公司和“IAC蚁群”有何关系,但是域名确是该公司所有!

2017年11月IAC在中国大陆开启推广,目前还在发展阶段,各种活动做的很多,其影响力在不断扩大,截止4月15日已经注册会员20余万人。

俗话说“屎难吃,钱难挣”,当有一天你觉得挣钱就像吃肉一样容易的时候,你该想想,自己是不是已经躺在别人的盘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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