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小案例导入:李某的住宅房屋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但无故被强拆,现如何进行起诉维权?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拆迁案件中涉及到国家赔偿时,程序如何提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时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房屋被“强拆”,如何提起行政赔偿?

对此,李某可以咨询律师,由律师先进行信息公开、确认违法,最后进行国家赔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该有的补偿。

因此,遇到强拆,保留好相应证据,以留日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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