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通海:男子凑热闹 微信群发布不实消息被处理

7月12日,在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与龙马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打架事件,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事件发生后,暂住通海县秀山街道的李某在微信群中发送与现实情况不符的消息,被通海警方依法处理。

当天15时许,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与一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货车在南北大街与龙马路交叉路口发生冲突,导致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无人员死亡。17时29分,在一微信群里出现了这样的消息:“一下杀了三个人” “没动手了,还抬着铲去打,这是蓄意谋杀”等。对此,通海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对发布消息的网民展开核查,发现网民的真实身份为李某(男,32岁,暂住通海县秀山街道)。随后,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发布了警情通报,证实此事件并无人员死亡。

获悉具体情况后,通海网安民警于7月13日0时,将李某传唤到通海县公安局接受询问调查。经查,李某所发消息与事实不符,已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当场删除不实消息,写出书面保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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