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组织召开施工单位座谈会

本报讯:通讯员 郑勤 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的标志标牌的摆放,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6月6日下午,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召开施工单位座谈会。

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组织召开施工单位座谈会

 会上,首先由施工单位介绍了施工的进展情况、占道情况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随后大队领导对施工现场的标志标牌摆放及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施工单位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二是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着反光背心、戴安全警示帽。三是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设置各种标志标牌、锥形桶和安全提示灯等。

通过此次座谈,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采取有效措施,并对施工人员着装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占道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路段在施工期间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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