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婚前协议》你愿意签吗?

有一对要结婚的对象,准备在双11领证,婚礼日期也已经订好了,并通知了所有请朋好友。可是,戏剧性的情节发生了—新娘居然拿出婚前协议让男方签。在协议里,新娘方列出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且条条扎心。其中,协议第二大条核心守则中提到,如果男方违反三条守则中任意一条,女方有开除婚籍的权利,且离婚后,男方需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净身出户,并且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据悉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在“双11”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原定11月12日举办的婚宴也被迫取消。

不知道这女方怎么想的?是要控制男方还是要考验男方呢?无论是控制还是考验,都是玩火自焚。我觉得,任何一个有点尊严并且正常的男人都不会签这样的协议,这简直就是卖身契!

特别同情这男的,女方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捞女。难道谈恋爱期间没看出来她有问题?幸亏没签这协议,幸亏没跟她结婚,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一旦结了婚,男方会如履冰冰,暗无天日,悔不当初!

签署婚前协议实际上很有必要,双方为了结婚往往在婚前婚后都会涉及到财产问题,甚至大额财产的投入,比如买房、买车、装修等等,并且双方的财产来源还有可能来自于双方父母和婚前一方,而出资多少、所持有比例份额等都需要一一约定清楚,以免日后出现纷争。婚前协议对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共同财产等都可以做出约定。

签署婚前协议应当公平合理,需要双方对所有条款充分达成一致。这种一方起草的霸王协议,若得不到对方的认可,就是废纸一张。这样的《婚前协议这样的《婚前协议》你愿意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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