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師說法:聽說事業單位又招人了,勞務派遣值得去嗎?

太原理工大學對外“招聘”6名從事網絡維護管理的人員,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受理工大委託,採用勞務派遣方式,錄用後派遣至理工大工作。勞務派遣工和一般勞動合同工有什麼不一樣?值得報名嗎?

胡律師說法:聽說事業單位又招人了,勞務派遣值得去嗎?

什麼是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又叫人才租賃、勞務外包,是我國《勞動合同法》允許存在的用工形式,靈活補充勞動合同用工制度,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上使用,自2008年以後,勞務派遣制度逐年普及,甚至有的用人單位在主營業務崗位上大量使用派遣工。

與勞動合同用工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勞務派遣的三方關係。簡單概括即“你用人,我管人”。

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派遣協議,派遣單位按用工單位給的要求組織招聘、就業培訓、並負責薪酬保險等,員工與自己的老闆(派遣單位)籤勞動合同,被派往具體用工單位勞動。

胡律師說法:聽說事業單位又招人了,勞務派遣值得去嗎?

國企、事業單位中的派遣工主要解決編制飽和難以擴充時的用人問題,常見的如:協警輔警、協管員、公益性崗位、協稅員。

私企派遣工主要考慮降低人事成本、規避糾紛和風險、管理方便可以隨時解僱。

勞務派遣看似符合市場供需規律,但事實上形成了新的不平等的二元用工制度。

企業為什麼偏愛勞務派遣?

省錢。員工簽下勞動合同,意味著企業要對之負責,不說工資五險一金不能少,招聘、培訓、解僱等人力資源管理環節都要花錢。“好鋼要用在刀背”,將有競爭力的正式員工用在核心崗位上, 那些技能專業要求不高、可替代性的崗位用“臨時工”即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省事。勞務派遣公司一條龍服務,用人單位只管用就行,擺脫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包袱,員工招進來不勝任、離職補償、發生糾紛時的舉證責任倒置、同工同酬等麻煩事兒全沒了,開心,爽!

胡律師說法:聽說事業單位又招人了,勞務派遣值得去嗎?

勞務派遣工值不值得報考?

胡律師說法:聽說事業單位又招人了,勞務派遣值得去嗎?

個人不建議選擇派遣工。

1、同工同酬難保障,淪為二等員工。

同共同酬只是看上去很美的理想,現實情況截然相反。派遣工總是幹得多幹得累,工資不能和正式工比,保險繳納基數按低水平交,公積金很可能沒有。過節福利、年金獎勵更別想了。

2、潛在歧視氛圍,沒有歸屬感。

在正式工眼裡,派遣工相當於外人,雖然同處一個科室,同事間的差別待遇無處不在。當著你的面交頭接耳,聚餐不叫你,就連開黑都不帶你玩。你說氣不氣?

3、工作穩定性差,沒有成長空間。

任務完成或合同到期,派遣工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等待下一次派遣。用人單位如果裁員,派遣工必然首當其衝。有的領導口頭承諾,表現優秀考慮轉正錄用,這餅畫得再大再好也是虛的。派遣崗位本身不是核心要職,轉正幾乎不可能。

當然,話不能說死,勞務派遣不能一概而論,也有單位對待派遣工比較正規,以上僅本人片面觀點,選擇應聘與否,還是得您自行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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