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人,不要再劝酒啦!宁化一男子酒后摔死,同桌酒友赔偿9万!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各地酒文化发展也变得热情高涨,“来都来了,不喝不够朋友”的话语变成人们劝酒常用的话语。于是席间互相敬酒,灌酒已变成一种习惯。殊不知过量饮酒不但会对身体产生不好的影响,还有可能会造成侵权行为。

宁化人,不要再劝酒啦!宁化一男子酒后摔死,同桌酒友赔偿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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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8年3月17日傍晚,家住宁化县的张某与黄某,邀请官某、赖某、吴某到家里共同饮酒,吴某到达张某家时,张某、官某和赖某均有醉意。席间,张某,官某先后各敬了吴某一杯白酒(二锅头约一两左右)。约一小时后,张某等人均已喝醉,19时许,官某独自离开张某家摔倒在楼梯上,张某听闻报警后,就又睡觉了。经诊断,官某创伤性脑疝、中枢性呼吸衰竭,官某家属放弃治疗。随后,官某死亡,官某家人起诉要求张某等四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25099.5元

审理:

宁化法院审理认为,共同饮酒行为是一种相约与合意的民事活动。对于共同饮酒人的人身安全是以自我保护为主,以其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补充。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应当预见饮酒或者饮酒过量的潜在危险和严重后果。官某明知醉酒的危险性却没有控制自己的酒量或轻信能够避免,其自身对死亡后果具有重大过失,应对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共同饮酒人张某、黄某、赖某、吴某对官某负有保障注意义务,因未对其履行保障注意义务与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间接、次要的因果关系,属一般过失。经宁化法院审理确认,官某醉酒死亡造成损失合计92万余元,综合考量共同饮酒行为,结合官某家属在其抢救时态度,确认官某应对其死亡结果承担90%的责任,张某等四人承担10%的补充责任。

法官说法:

在与他人挑起的赌酒、斗酒、劝酒等特殊情况下,除了饮酒人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劝酒者应当意识到,被劝饮酒者饮用过量的酒会导致身体受伤害甚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向其劝酒,任其醉倒,或主观上故意让其醉倒,或明知会造成对饮酒人的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即构成民法中的过错。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让他人喝酒的,还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结合拼酒事件来讲,如果拼酒者是在商家或者朋友鼓动下喝下白酒而受到损害,那么商家或者其朋友则必须承担部分责任。(池新华 范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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