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法院:积极化解家事纠纷 快审快结提质效

7月16日,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一天时间内成功处理了3起婚姻家庭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一:五年离婚路,调解终到头

原告党某与被告郭某是一对年过花甲、相濡以沫大半辈子的夫妻,两个女儿现均已成家立业。在常人看来,二人可以含饴弄孙、天伦之乐的年岁,但近年来原、被告却经常因家庭生活发生矛盾,继而吵闹不休,致夫妻关系日渐不睦。2013年3月至2017年11月原告党某曾先后4次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郭某离婚,后经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了原告党某的诉讼请求。2018年6月20日原告党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家事审判合议庭受理后,对此案特别重视,考虑到原、被告现均已60多岁,承办人多次耐心做原告党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和睦相处,白头偕老,并与其女儿取得联系,希望同原告党某沟通未果。7月13日家事审判合议庭对本案主持调解,被告郭某方吐露出自己的心声:如果离婚,其本人将无住处,要求原告党某给其房屋居住,原告党某表示同意,当庭原、被告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将宅院与房屋各占一半,原告居西,被告居东,此案圆满结束。原、被告离开审判庭时激动地说:“我们打了5年的离婚官司,今天终于有了结果,还让我们各自都有了安度晚年的住所,我们很满意,感谢法官!”。

原告党某与被告梁某结婚已二十多年。2017年2月、10月原告党某以被告梁某经常对其无端怀疑、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先后两次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梁某离婚,法院均被判决不准离婚。2018年6月12,日原告党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此案受理后,家事审判合议庭多次通知被告梁某到庭应诉,被告梁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到庭,后承办人耐心给其讲法律、明事理,希望其不要放弃法律赋予的应诉、答辩的权利,有理讲到法庭、有理说到当面,最终被告用微信进行答辩并与承办人沟通交流。2018年6月27日被告用微信接收了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7月13日被告梁某主动与承办人联系,并于当日通过微信与原告党某达成了离婚协议。此案以微信方式调解结案。

案件三:依法驳回起诉,当事人服判息讼

合议庭对受理的原告田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审查案件材料,原告田某提供的是双方于2012年1月17日的离婚证,之后双方一直未依法登记结婚,不属于应当受理的情形,裁定驳回了原告田某的起诉。合议庭给原告田某送达裁定书时,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合阳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在今后工作中,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统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主动与当事人及其亲属沟通,强化当事人亲自到庭制度,促使案件快审快结,不断提升家事案件质效。(苗建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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