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施小平决定逮捕

第893期

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施小平决定逮捕

湖州市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施小平(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2018年7月18日,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施小平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