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號前發工資大都是好公司

發薪日是公司生態的一個縮影

可以由此看出一個公司的好壞!

不同發薪時間段對應不同企業

10號前發工資大都是好公司

10號前發工資大都是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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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企業、上市企業

每個月發薪日多在次月5-10日之間。為吸引人才,高科技企業除了高薪資外,福利體系也比較健全,年終一般會有1-6個月的工資作為獎金,優秀的員工還會有一定比例的期權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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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企業中,歐美企業

法定的節假日都會有,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待遇也較好,工資會在次月10日前發放,而且還會有節日禮金、過年紅包之類的人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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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

這類企業因為是“國”字號,所以不用太擔心發工資的問題,在執行國家政策上不會打折,像雙休日、加班費、高溫費、帶薪年假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少。

一般來說,他們在次月10日之前鐵定是要發上月工資的,也有在當月最後一天就把本月工資發了的。

10-15號發工資多為制度較為健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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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或者是效益較好、制度較健全、注重管理的公司

到月中(含15號)發薪的公司雖然可能沒有第一類公司那麼大規模,但也差不到哪裡去,至於雙休日、節假日和福利啥的,一般也不會少噠。

15日後發工資中小型企業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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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的小企業

一般都在次月15-20日發工資。

15號以後發工資的,多為小企業,尤其是社會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公司。他們一般都在次月15-25日發工資。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穩住員工,用工資圈住員工。

相對而言,這類企業員工穩定性較差、流動頻繁,企業主只好出此下策。

這類企業的工資一般都處於社會偏低水平。有些小企業甚至常年沒有節假日和休息日,也不會付加班費和安排調休。

按照規定,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企業應該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不過

還是那句話

哪天發不重要,關鍵是守信用,講透明,不拖欠!

10號前發工資大都是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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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號入座,單位犯一條就中招!

如果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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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可以允許的期限☟

正常情況下,企業需要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如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按照規定,

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遭遇拖欠工資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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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協商

首先,勞動者可以先把拖欠工資的違法後果告知公司,要求公司及時支付工資,同時應做好公司拖欠工資的一切證據收集,包括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納證明、與公司討論工資拖欠的電子證據(電話錄音錄像、短信、qq微信聊天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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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職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用人單位裡工作,可向公司郵寄書面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其解除理由為公司剋扣或拖欠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足額支付工資,以及按工齡支付每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對郵件的簽收可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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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

如果問題還得不到解決,勞動者可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同時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除了準備好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外,還儘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夠證實用人單位轉移、隱匿財產或有能力支付工資的線索和材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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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訴

如果對仲裁不服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索要工資以及經濟補償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在訴訟中,為避免訴訟時間過長,耽誤勞動者的正常工作生活,建議勞動者在提起訴訟後,應善用調解制度,要求勞動仲裁或法院居中調解,在保證能夠拿回企業拖欠工資的情況再適當對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數額作適當調整,是勞動者能夠在短時間內拿回屬於自己的勞動報酬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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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下達有關法律文書責令僱主支付勞動報酬後,若其在指定期限內仍不支付,案件及材料移送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勞動者也可憑法院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用人單位履行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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