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凌晨00時50分許,鎮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縣城西街執勤巡邏過程中,發現劉某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普通摩托車上道路行駛,且一身酒氣,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將其控制後,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並依法提取劉某某體內血液後,送往甘肅中誠司法物證鑑定所進行酒精含量鑑定,鑑定結果為:劉某某體內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平均含量為294.73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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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10:32:32 鎮原交警微發佈
2018年7月18日凌晨00時50分許,鎮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縣城西街執勤巡邏過程中,發現劉某某駕駛無號牌二輪普通摩托車上道路行駛,且一身酒氣,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將其控制後,帶回中隊做進一步調查,並依法提取劉某某體內血液後,送往甘肅中誠司法物證鑑定所進行酒精含量鑑定,鑑定結果為:劉某某體內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平均含量為294.73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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