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作者/十八子

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他是一個老古董,理性沒剋制住衝動,傲然站立在風中。他比你們這些資本方貧窮,感性會帶來平庸,不想做英雄,交給你們一紙訴訟,只想換來些許尊重。我方天雷地動,你方按兵不動,誰比誰有種?派了個前鋒,把話題攪得籠統,想把屁悄無聲息放在空中,律法在你心中,有用無用?

發視頻、放錄音、連續發佈《哇唧唧哇》、《小文與老遲》rap單曲……幾乎能用到的方式全用了,李志終於在今天(7月10日)逼出了事件的主辦方哇唧唧哇。

哇唧唧哇代表馬昊出面向李志道歉,並傳達出這樣幾個意思:

1.主要是來解決演唱會的版權問題,關於演唱會的部分我們一定解決到底,願意承擔法律的一切的後果。

2.《明日之子》是騰訊視頻作為主要出品方,並且在騰訊視頻上播映的節目,音樂版權都是由騰訊視頻相關版權部門去處理的,當然處理的結果我們作為主辦方和出品方之一,會共同去承擔我們的事項。

3.在這個行業不規範的時候,願意和李志老師的團隊一起來完成這樣一個路徑。因為它沒有先例,這件事情如何解決,包括怎樣是合理的最終解決的流程,希望能夠跟行業的機構、平臺,也跟我們的音樂人一起聯合起來,就是能夠成立相關音樂版權的自律聯盟。

事情發展到這個階段,一定程度上來說,李志團隊稍占上風。

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但與此同時,網友對哇唧唧哇的回應並不買賬,認為“推的真乾淨,最後終於被罵怕了,讓大家停止艾特他們了”“雞賊,節目侵權甩鍋騰信、巡演侵權甩鍋藝尚春,賠償金200萬肯定不會賠滿的大不了讓法去判。總結就是都怪我哇唧唧哇遇人不淑遭隊友拖累但雖然我哇唧唧哇監管不力我哇唧唧哇也還是像李志一樣是推動版權保護的先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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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件事情受到這麼大的輿論關注呢?還得從年初的毛不易侵權李志歌曲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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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的是你以為的

“就是老毛病啊,年初毛不易侵權的事情就沒有妥善地解決。他們(哇唧唧哇)的說詞是‘以為李志消氣了’,這事就過去了,但就是沒有解決,最後是不了了之的,到現在都沒有解決。”李志經紀人遲斌今天忙壞了,電話一個接一個,在間歇空擋接受了

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的採訪。

2018年1月,明日之子全國巡迴演唱會洛陽站巡演,毛不易唱了一首《關於鄭州的記憶》被李志指責侵權。

事後,毛不易微博發了聲明,並及時更新進度:“我公司將巡演事宜承包給總主辦方之後,根據各地不同政策,總主辦方將具體工作承包給了各地主辦方,具體責任劃分尚不明確,我和我的公司正在積極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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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的主辦方便是這次事件的主角“哇唧唧哇公司”,地方主辦方是“杭州藝尚春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下稱“藝尚春”)。也就是哇唧唧哇認為版權問題交由處理的公司。

7月6日,藝尚春相關人聯繫到了遲斌,大概意思是說“我們發了聲明,以為李志老師消氣了,原諒了我們這次的問題,這個事情解決了,後來老師又提了,我們想問,是不是我們解決的,您這邊不太滿意?”

遲斌也表示“非常非常不滿意,首先,這個道歉函上沒有提及任何人的名字,什麼樣的事件,毛不易翻唱了李志的哪首歌,這些信息都沒提到。我認為這不是一個道歉函,而是充滿外交辭令,偷奸耍滑的一份文書而已。並把這個意見返回過去了。第二,沒有任何人來和我說,要不要補一下授權。”

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而這個事情輾轉到今天,其實也就是昨天(7月9日)在上海碰了一面,然後我們再繼續等他們的回覆。一而再再而三還是拖著時間,也不知道是為什麼。”遲斌告訴河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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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道歉,綜藝維權只能靠輿論?

多年音樂版權維權經歷,的確是維權難。但遲斌也感受到行業的確在越來越好。比如,各大音樂上的音樂版權,相關政策下來後,的確好了很多,盜版音樂都直接下架。

而綜藝這塊,似乎永遠是音樂侵權重災區。“基本沒有什麼懲罰,就算賠償也是九牛一毛,所以當然大家都不在乎有沒有侵權。”

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小娛盤點了幾年來,各大綜藝出現的侵權事件:

2012年,《中國好聲音》,侵權曲目《我的歌聲裡》、《獨上西樓》、《說,你愛我》

2013年,《中國夢之聲》,侵權曲目《我在人民廣場吃炸雞》

2017年,《我是歌手》,侵權曲目《默》、《opera2》

2017年,《明日之子》,侵權曲目《關於鄭州的記憶》、《天空之城》、《圓圈》、《成都》

2017年,《夢想的聲音》,侵權曲目《浮生未歇》、《月亮粑粑》

2018年,《跨界歌王》,侵權曲目《戀戀風塵》、《兒時》

2018年,《偶像練習生》,侵權曲目《Mask》、《半獸人》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 不完全統計)

“歌手鍾志剛發微博稱李玉剛在節目中演唱的《月亮粑粑》構成了侵權,而且到節目播出都沒有得到節目組的任何通知或收到任何版權費用。”

“《兒時》原唱劉昊霖發文斥責,稱未接收到任何通知,未授權情況下節目錄制並播出。之後,《跨界歌王》發文道歉。”

微博發文→侵權方道歉,微博發文→置之不理,微博發文→石沉大海……到今天,李志已經不是第一個被侵權的音樂人。那麼會不會是最後一個?

同樣在今天,陸續有一批被侵權的音樂人出來說這件事。比如,黑豹樂隊歌手趙明義。

“你們至今沒有人聯繫我。你們是覺得我鬥不過你們,還是覺得我粉絲太少?……”

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被侵權,李志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

就這套路,看來短期內李志不會是最後一個被侵權的。

事情最終的結果會怎樣,我們三天後見。

以下是遲斌接受《娛樂資本論》採訪實錄:

娛樂資本論:整個事件過程中,你們團隊最在意的是什麼?

遲斌:整個過程中,我們最在意的事情,就是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一旦發生侵權,我們希望真正有企業有這個擔當,能來承擔責任,第一時間來給我們解決,該道歉道歉,該賠償賠償。

娛樂資本論:你們希望這件事情得到怎樣的解決?

遲斌:根據我們已經提出的賠償訴求來解決,這是我們希望得到的結果。那如果得不到這樣的賠償訴求,達不成共識的話,我們就要走法律程序了,大概是這樣的一個步驟,但是我們目前還在等消息。

娛樂資本論:你認為為什麼綜藝節目中,出現音樂侵權的事情如此難解決?

遲斌:之所以大家的版權意識比較淡薄,因為侵權成本低,違法成本低。很多盡全力了,最終還是不了了之,更別提中間有人託著請找關係來說說好話,可能就過去了的情況,而且最終又沒有高額賠償。而且在大型綜藝整個工作組流程上,處理音樂版權的部門,也不是一個特別重要的部門,當問到相關版權負責人的時候他甚至自己也不清楚一些細節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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