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幹部「正部長級」任命公告刷屏!最新回應來了

昨日(19日),一份中山大學學生會的幹部任免名單在網絡引熱議。這份《中山大學學生會2018—2019學年度幹部任命公告》名單上,按秘書機構、組成部門、辦事機構三個層級,列舉了近200個學生會幹部崗位。有的層級中還註明了“正部長級”、“副部長級”等標示。

中大學生會幹部“正部長級”任命公告刷屏!最新回應來了

引起網友爭議的中大學生會幹部任命公告。

昨晚(19日),中山大學學生會刪除了該公告。20日中午,中大學生會官微發表聲明,表示“在公告中,我們錯誤使用了級別的表述,對此深表歉意”。

中大學生會幹部“正部長級”任命公告刷屏!最新回應來了

中大學生會的最新情況說明。

學生會,大家一定不會陌生啦,在大學期間是一個熱門而常見的學生組織。每每入學,都會招攬新同學加入。有網友認為該份名單“玩等級制度”、“沾染官僚習氣”。真的是這樣嗎?你怎麼看?

事件:中大學生會任命公告引發熱議

在這份引熱議的《中山大學學生會2018—2019學年度幹部任命公告》上,記者看到,按秘書機構、組成部門、辦事機構三個層級,列舉了近200個學生會幹部崗位。

秘書機構的學生幹部崗位涉及到內建辦公室、外事與會友辦公室、督查辦公室等秘書機構,組成部門則涉及學術實踐中心、宣傳文化中心等。

而在辦事機構則涉及廣州北校園、東校園、珠海校區執行委員會各部門的眾多學生崗位。

在熱傳的名單中,幾個層級中註明了“正部長級”、“副部長級”、“試用期三個月”等標識。在前兩個層級中,還標明瞭副職等同“正部長級”等標示,網上對此熱議頗多。

部分網友批評過於“官僚主義”:

@ 陳迪Winston :“青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言猶在耳,這邊廂一家大學學生會的正部級副部級們簡直就是要管理一個國家的樣子了。年紀輕輕就活出五六十歲人的架勢,真棒!

@越川越Miami:這接下來是劃辦公室面積了還是領工資了咋滴

也有部分網友做了解答:

@拎著個壺:現任中山大學學生會某部門幹事 真實體驗其實是中大學生會其實基本沒有存在感 大家也就辦辦一些沒什麼存在感的學生活動 麻煩先了解過真實情況再說這種話好嗎

@六盤山學者:1.做的都是普普通通學生的工作 2.每個大學的學生會和團委,都有部門啊,那有部門就肯定就有部長,副部長。等級意識非常不明顯,不過是師兄師姐帶著大家一起辦辦活動。 我們平時裡都叫"學生社團活動" 快樂服務學校和同學~ 3.中大依然是那個自由的中大,謝謝關注中大,但是希望不要過分解讀

進展:

19日晚,中山大學學生會已經刪除該公告。南都記者就此事也聯繫中山大學學生會主席,不過未能接通電話。記者從學校有關方面瞭解到,校團委正在核實有關情況。

20日中午,中山大學學生會官方微信發佈《中山大學學生會關於學生幹部聘任公告的說明》。說明內容如下:2018年7月19日,中山大學學生會發布了《中山大學學生會2018-2019學年度幹部任命公告》,引發社會關注。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我校現有本科生33000餘人,校學生會幹部人數總計210人,由三校區五校園不同院系的同學組成,旨在努力服務同學、團結同學,以期共同成長。

學生會的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門的部長、副部長僅是崗位名稱,具體崗位設置的初衷主要是為了明確學生幹部的服務職責,更好地服務各校區廣大同學,並作為進行綜合素質測評時的參照。

在公告中,我們錯誤使用了級別的表述,對此深表歉意。我們誠懇接受大家的批評,並將認真反思、改正和完善自身工作!感謝廣大師生、校友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批評和幫助。

採訪

前任學生會幹部說:

“部長沒有啥福利,有時候還倒貼錢”

網上熱議多數針對了“正部長級”、“副部長級”等的標識。有網友直稱“玩等級制度”、“沾染官僚習氣”。

這裡的“部級”表述,跟我們通常在公務員體系中的含義是否不同?學生會同學咋說?

記者採訪了中山大學前學生會成員易同學,他表示,學生會的主要工作是為同學服務,溝通學校有關部門與廣大同學的聯繫,“部長並沒有特殊的津貼等福利,有時舉辦活動、購買物資還可能倒貼錢”。

對於網絡上的爭議,他也十分摸不著頭腦。

他介紹,中山大學學生會幹部大多通過上一屆主席團和部長面試後任命,常規公示都會標明級別,是為了符合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也有利於學生會內部的管理。“由於是學生會官方公告,所以措辭較為正式”。

另一現任學生會同學稱,“正部長級”的標示,是為了對跨校區機構崗位和校區內部的部門崗位進行對比和說明,便於開展日常工作,進行學校、學院的考評。“試用期三個月的規定是為了完善學生骨幹的選聘和退出機制,對學生骨幹三個月間的表現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後再正式聘任”。

背景

不久前學生會進行了機構改革

記者查詢,中大學生會官微今年6月29日的《中山大學學生會關於實行機構改革的通知》中,對學生會的基本架構有所調整。

其中規定,中山大學學生會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中山大學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規定,明確校學生會由秘書機構、組成部門、辦事部門、直屬團體及由機構管理的學生會部門等五類機構組成。

這五類機構都有各自不同的職能,其中秘書機構又有四個下屬機構,分別是辦公室、外事與會友辦公室、內建辦公室與督察辦公室。“每個辦公室都配有主任、副主任和辦公室專職委員三個管理人員”。中大前學生會成員易同學說,主任主要由大三同學擔任,副主任主要由大二同學擔任。

辦事部門則更多以校區劃分,分為廣州北校園執行委員會、廣州南校園執行委員會、廣州東校園執行委員會以及珠海校區執行委員會。各校區執行委員會中,管理人員又有主席和各部門正副部長之分。

南方都市報(nddaily)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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