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規定,即使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員工一樣享有「五險一金」

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用工合同,勞動關係就不存在?員工就不能享有“五險一金”待遇嗎?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即使用人單位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在法律上他們的勞動合同關係依然成立。正式員工享有的“五險一金”待遇,他們也一樣享有。

最新法律規定,即使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員工一樣享有“五險一金”

“”五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分別由單位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費(比例由各地社保、醫保部門規定,只要在一個統籌區比例都是一樣的),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需要繳費。

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如下: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也由單位和個人按一定比例繳費。

最新法律規定,即使沒有簽定勞動合同,員工一樣享有“五險一金”

國家這樣立法的目的,是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但有法你不用,再好的法律出臺也是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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