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姚 肖)近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根據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目標3項因子——PM10、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計算,6月份,全省18個省轄市中有8個地市獲生態補償獎勵,其中我市獲58.5萬元獎勵,位居第4名。
同時,根據《漯河市大氣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核算結果,6月份,我市5個縣區、3個功能區共扣收大氣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6.8萬元,獎勵大氣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11.2萬元。其中,被扣收大氣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的是:臨潁縣4萬元、召陵區2.2萬元、經濟技術開發區0.6萬元;獲得大氣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的是:郾城區和舞陽縣均為3.6萬元、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2.4萬元、源匯區1萬元、西城區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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